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集中供热项目保温管及保温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0-10-15 郑州航空港   郑州航空   城市运营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集中供热项目已批准建设,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集中供热项目保温管及保温管件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自筹资金),本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受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2020-2021年度集中供热项目保温管及保温管件采购
2.2项目编号:HGZ202010150201
2.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实验区
2.4项目概况: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供热项目以集中供热为主,多种热源形式进行补充。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的二次网、换热站、部分一次支网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的保温管及保温管件采购。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招标范围:郑州航空港城市运营有限公司的二次网、换热站、部分一次支网工程及其他零星工程的保温管及保温管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件中材料清单。
2.7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果合同有效期届满,而合同尚未履行完毕的,投标人应当继续履行至该合同履行完毕。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交货期:分批次,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10日历天内交货。
2.10交货地点:分批次,按招标人书面通知的数量、时间和地点交货。
2.11质保期:两个采暖季。
2.12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温管及保温管件生产商,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截图需包含查询日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在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审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16日9时00分至2020年10月23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售后不退。(请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缴纳)。
4.4因交易系统保密性,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名单无法查看,投标截止时间后,公布投标人交易系统登记名单,经核实没有按规定在系统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6日9时30分,递交(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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