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闻喜分公司2#气化系统环保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空分装置(含循环水)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闻喜分公司2#气化系统环保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空分装置(含循环水)EPC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04115001),已由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为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闻喜分公司,新建5台φ3600mm纯氧连续气化炉,淘汰现有的10台φ2650mm间歇造气炉。
2.2 招标编号:SXSN202010G09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一标段: 本次招标为山西晋丰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闻喜分公司2#气化系统环保综合治理改造项目空分装置(含循环水)EPC总承包,新建5台φ3600mm纯氧连续气化炉,淘汰现有的10台φ2650mm间歇造气炉。利用纯氧连续制气进行节能减排改造,纯氧制气炉投用后,可以替代现有间歇式煤气炉,从而达到减少烟气排放目的,同时还可提高固定碳转化率,降低蒸汽消耗,能大幅降低生产成本。五台纯氧连续气化炉所需氧气为16000Nm³/h,拟新建一套16000Nm³/h空分装置,氧气纯度≥99.6%,出口压力≥0.1MPa(G)。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含地基处理,地勘除外)、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消防、外管、公辅设施、防腐保温等的设计、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服务、培训等,并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验收及审计工作。
详细内容及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并具备商业运营条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雄厚的投融资能力,良好的企业声誉(联合体投标指牵头方);
3.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资格:
3.2.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应具有压力容器、管道设计的相关许可证。
3.3设计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资格;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相关专业的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近3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或竣工验收报告等);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7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0-12-1  18:00至2020-12-7  18:00(北京时间)。
4.2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0-12-22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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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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