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与支队物业保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14 运输   高速公路   公路交通  
项目概况
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与支队物业保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2月24日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QHX201号
(二)项目名称: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与支队物业保洁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8.8万元
(五)最高限价:28.8万元
(六)采购需求: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与支队物业保洁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七)服务地点:1、淮安市G1516高速公路淮安南收费站院内,2、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城厢社区界湖村泗阳收费站院内,3、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宁宿徐高速公路盱眙收费站院内,4、江苏省宿迁市泗洪县宁宿徐高速公路泗洪收费站院内,5、宿迁市宿豫区侍岭镇吴圩村S49新扬高速公路宿迁北收费站院内,6、徐州市睢宁县梁集镇高速公路出口睢宁收费站西侧交通执法四大队,7、江苏省盐城市建湖县颜单镇高速公路建湖收费站院内,8、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高速公路大丰北收费站院内。
(八)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九)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自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不需提供);
3、2020年05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申请均将被拒绝。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供应商信用信息
(一)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四)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采购文件
(一)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0年12月14日09:00至2020年12月18日17:30。
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12月24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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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手机:18614028112(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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