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组织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泽卷烟厂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项目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拆除(招标编号:HCZB02202011034)的公开招标工作,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泽卷烟厂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项目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拆除
2.项目概况:
会泽卷烟厂2020年内计划完成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点火试运行,改造完成后,燃煤锅炉不再使用,相应资产已申报资产报废,为提高房屋资产利用率,须拆除2台20吨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以便后续实施燃煤锅炉房修复工程。
3.招标范围:
1.招标内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泽卷烟厂燃煤锅炉改燃气锅炉项目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拆除项目,对会泽卷烟厂报废的2台20吨燃煤锅炉及配套设备、2套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进行拆除,残值回收(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设备),有害垃圾及不可利用废弃物处置。
2.地点:会泽卷烟厂指定地点。
3.工期: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个日历天完工(投标人可报出更具有竞争力的工期)。
4.拆除最高投标限价(含税):¥620000元;残值回收投标单价最低限价(含税):¥
2100元/吨。
4.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4.2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3级以上(含3级)资质;
4.3拟派人员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近年(2017年至今)类似工业锅炉安装或拆除工程担任项目经理的经验(提供合同、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项目配备人员须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焊接、热切割、高处作业);
4.4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的2018年6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4.5其他要求:须承诺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由投标人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或自行处置,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后果、社会影响与招标人无关。
4.6信誉要求:
4.6.1提供未因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4.6.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及“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截图打印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6.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打印栏”中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报告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出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由招标代理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查询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并截图打印后交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4.6.4提供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4.6.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4.7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度至2019年度)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则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的财务报表,若2019年财务报表未能提供,则另附情况说明。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12月
17日起至
2020年
12月
23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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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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