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22局西充恒大御湖庄园二期项目物资招标公告
日期:2020-12-21 西充   恒大   中铁  
招标编号:CRCC-CDJC-2020-23-1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九局六公司省道217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217线甘洛至阿嘎段改建工程一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充恒大御湖庄园二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首次招标未成功的物资进行二次招标。(合同签订单位与付款单位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省道217线甘洛至阿嘎段改建工程一标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州甘洛县。合同金额1.4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0年11月,竣工日期:2022年11月。主要工程:(1)路基挖方403736m3、填方166814m3 、弃方236922m3;(2)防护工程:路肩墙:M10浆砌片石44267.6m3;路堑墙:M10浆砌片石9843.9m3;路堤墙:M10浆砌片石6188.4m3;高填深挖(框架锚杆+骨架护坡):515m;挂网锚喷:3192m2;(3)路基边沟、截水沟、急流槽:23010m,M10浆砌片石8929m3;(4)涵洞:旧涵洞拆除7道,共计57m;新建盖板涵及圆管涵共计47道;(5)桥梁6座;(6)路面铺筑:137505平方米。
2.1.2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充恒大御湖庄园二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合同金额2.29亿元,合同工期300日,开工日期:2020年8月,竣工日期:2021年7月。主要工程:主体及配套。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关于推行区域物资集中采购的决定》(中国铁建设物【2017】123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区域中心实施办法》(中国铁建物采【2018】6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中铁十九局六公司省道217线甘洛至阿嘎段改建项目
1.钢材
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1.3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1.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1.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1.7 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1.8 其他要求:
1.8.1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2.水泥
2.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2.3 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2.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
2.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2.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2.7 履约信用:近两年内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2.8 其他要求:
2.8.1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二、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西充恒大御湖庄园二期主体及配套建设工程项目
1.钢材
1.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1.3 生产能力:钢材生产厂家须在业主规定的名录之内(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1.4 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8、2019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1.5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1.6 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1.7 履约信用: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1.8 其他要求:
1.8.1 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12月21日09:00至2020年12月2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的。
5.2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24时00分。
5.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5.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月13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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