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路家洼、裴家村城中村改造村民安置用房项目(新东站安置三区二期)灯具及开关插座采购项目
建设单位:济南轨道交通集团资****源开发有限
2.建设地点###市历城区济青高铁南侧,韩仓河以东
项目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3.********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万㎡,地下建筑面积约********万㎡。本次招标采购灯具约计********套 ,开关约********个;插座约计********个;面板约计1494个;防溅盒约计********个。
3.计划工期:供货工期应满足建设工期进度要求,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供货计划进行供货,每批次应在接到招标人供货计划后10日历天内供货到现场指定位置。招标人有根据工程进度调整供货日期的权利,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
4.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范围:项目采购清单内的灯具、开关插座材料设备的制造、加工、质量检测、包装、运输到现场、现场卸货、质量保修、售后服务、配合验收等全部工作。二、投标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应为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其产品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灯具及开关插座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需体现生产厂家所授权的品牌。同一品牌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与报价。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3年度(自2017年至2019年)财务状况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29日(近3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一个。类似业绩要求:(1)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开关插座、灯具的生产厂商供货业绩或代理商供货业绩(生产厂商需提供厂商自身业绩,代理商需提供代理商自身业绩,业绩品牌与所投品牌一致)。合同中如有除开关插座、灯具的其他采购项目,则需证明开关插座、灯具采购部分超过100万元以上;(2)该业绩以供货完成时间为准,需提供该业绩的供货完成证明;(3)核验原件的同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4)业绩中要求体现所投品牌,不以厂家名称断定所投品牌名称,如合同中没有签订供货品牌,可由合同甲方提供相关证明;(5)分标段签订的合同,可提供中标通知书以断定为一个业绩。要求中标通知书中的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中标金额合计与合同中完全一致。(6)战略合作合同需体现所要求的时间范围内的供货项目及此项目的供货合同额。(7)合同需为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所签合同,生产厂商与代理商签订的供货合同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2月29日至2020年12月29日止(3年)投标人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章);投标人在报名时需提供当日“****信用中国”站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页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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