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柳湖锦苑及配套道路监理/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双发改投资【2020】191号、双发改投资【2020】2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双流兴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双流兴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 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双发改投资【2020】271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建科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成都市双流区彭镇街道、菜园大道北侧,香榭林居南侧。
2.2 建设规模:柳湖锦苑安置小区规划净用地面积69.516亩,合计46344.0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10196.09平方米。本项目规划建设配套道路两条,规划净用地面积约23.88亩,其中:规划一路位于地块北侧,红线宽度24米,长度430米,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千米每小时;规划二路位于地块西侧,红线宽度16米,长度350米,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千米每小时。两条道路包含道路工程、排水、电气照明、交安等专业(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 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工程的缺陷责任期满后终止。
2.4 招标范围:工程范围内全过程监理。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6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1.7财务要求:
不提供;
3.1.8业绩要求:
近3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2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2018年1月1日以来投资额或建安工程费7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投标人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13日起,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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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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