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建筑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幕墙工程中空玻璃采购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贵州建筑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双龙经济新区,项目业主为贵州双龙航空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二公司贵州建筑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 中空玻璃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阳市南明区与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之间的龙水路与十号路交汇处,总占地约400亩。本工程共包括13栋11~23层高层办公写字楼、独栋办公写字楼、商业、酒店、LOFT及公寓等,及其相应的配套用房及设施,总建筑面积47.8万平方米。设计年限:50年;抗震烈度:六度;建筑耐火等级:地下一级,地上二级;防水等级:屋面防水等级为II级,地下室防水等级为一级;结构形式: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筏基、人工挖孔桩及柱下独立基础。
2.2招标内容:中空玻璃(玻璃原片为台玻、南玻)。
2.2.1本次中空玻璃采购招标分为1个包件,总计26821.88㎡;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能力良好,具备长期连续供货能力。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参与投标报名的贸易商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 财务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贸易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生产商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生产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规定,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等。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7)其他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生产商与其贸易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

8 时至下1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200元标书款。售后不退。
4.3投标人应于2021年2月10日17时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21年3月4日08时 00分至2021年3月5日10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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