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右坝肩边坡、G245国道复建及桠溪沿江中转料场挡排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右坝肩边坡、G245国道复建及桠溪沿江中转料场挡排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0703,招标人为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大渡河沙坪一级水电站右坝肩边坡、G245国道复建及桠溪沿江中转料场挡排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
(1)枢纽概况
沙坪一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境内,坝址位于野牛河河口上游约1km处的大渡河干流上,距上游金口河区约7km,是大渡河干流水电规划的22个梯级水电站中的第20级沙坪梯级水电站的第一级,上接枕头坝二级水电站,下邻沙坪二级水电站。电站位置靠近四川腹地,距成都和乐山直线距离分别约176km和60km,交通里程分别约237.5km和111.5km。现有G245国道可达坝址区右岸,对外交通便利。成昆铁路从坝址左岸以明线形式经过。
沙坪一级水电站采用河床式开发,开发任务为发电,为二等大(2)型工程。电站总库容2123万m3;正常蓄水位577.00m,相应库容为1867万m3;调节库容为491万m3,具有日调节性能。电站总装机容量360MW,与双江口、瀑布沟联合运行,保证出力119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6.35亿kWh。供电范围为四川电网。
枢纽主要由泄洪闸、河床式厂房、左岸鱼道坝段、右岸挡水坝段等建筑物组成;坝顶高程581.00m,坝顶全长327m,挡水建筑物最大坝高63m。泄洪闸布置在河床右岸,闸室下游采用护坦和海漫结构的消能防冲型式。发电厂房布置在河床左岸,主要由主厂房、副厂房、中控楼、进水渠、尾水渠等组成;厂内共布置6台单机容量为60MW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
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右坝肩边坡开挖支护、桠溪沿江中转料场挡排工程、G245复建公路工程。
(2)右坝肩边坡开挖支护
右岸坝肩边坡开挖高度一般为40~110m,最大开挖坡高约130m,由于右岸坝肩施工对G245国道复建、泄洪闸基坑的施工干扰较大,因此安排在泄洪闸基坑开工前完成。
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为右岸G245国道上方边坡开挖、支护,以及局部坐落在覆盖层上的G245国道基础开挖、支护(主要是黑山沟沟口及下游转弯段)。G245国道上方边坡最大高度约90m,主要工作包括土石方开挖、系统锚杆、锚筋桩、预应力锚索、排水孔、喷混凝土、混凝土挡渣墙、开口线上方混凝土截排水沟、被动网、主动网、清坡、危岩体处理等。G245国道基础内侧坡高度最大约15m,主要工作包括土石方开挖、系统锚杆、锚筋桩、排水孔、混凝土基础浇筑等。
(3)桠溪沿江中转料场挡排工程
坝址上游右岸桠溪沿江中转料场距坝址约2.5~4.0km,采用沿江布置,底部垫渣约45万m3(压实方),有用料最大堆存量约为55万m3(松方),最大堆渣高程为586m,挡墙顶高程约572m。渣场使用前,需完成渣场的截水设施和挡渣措施。桠溪沿江中转料场底部垫渣及顶部有用料堆存均来自右岸边坡开挖或河床开挖料。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为土石方开挖,基础清表,挡排工程施工,排水沟修建及本标范围内渣料的堆存与管理等。
(4)G245复建公路工程
受电站枢纽建筑布置、施工以及蓄水后淹没区的影响,现有G245道路部分路段被中断,需进行改线或复建。根据沙坪一级水电站水工枢纽建筑物布置格局及水库蓄水情况,结合工程施工对现有交通运行的影响,G245国道复建公路工程共计4段,其中,过坝段1处,库区内3处。具体如下:
G245国道(过坝段)复建公路长度约925m,起点位于坝址下游约475m,终点位于坝址上游约420m,该路段需结合坝肩开挖进行布置,复建后路线高程为581.0m左右。
库区内被淹没路段共计三段,其中,A段长约1030m,起终点分别距坝址约0.9km和1.9km;B段长约610m,起终点分别距坝址约2.6km和3.1km;C段位于金口河大桥上游左岸,红华实业公司厂区外侧,起终点分别距大桥约500m和1100m,长约620m。根据沙坪一级正常蓄水位回水计算成果,A段和B段复建后路面高于580.0m,C段复建道路的施工与大渡河两岸防洪堤建设相结合,复建后高程不低于584m。
根据招标计划,本次招标范围包括G245国道复建道路工程的过坝段、库区A段以及库区B段。
复建公路按原标准设计,即公路二级标准,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0m,沥青混凝土路面。
2.1.2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主要项目范围包括:
(1)主体工程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本合同主体工程项目为施工图纸所示的土石方开挖、边坡支护、混凝土浇筑,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不限于):
1)右坝肩边坡开挖支护
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为右岸G245国道上方边坡开挖、支护,以及局部坐落在覆盖层上的G245国道基础开挖、支护(主要是黑山沟沟口及下游转弯段)。G245国道上方边坡最大高度约90m,主要工作包括土石方开挖、系统锚杆、锚筋桩、预应力锚索、排水孔、喷混凝土、混凝土挡渣墙、开口线上方混凝土截排水沟、被动网、主动网、清坡、危岩体处理等。G245国道基础内侧坡高度最大约15m,主要工作包括土石方开挖、系统锚杆、锚筋桩、排水孔、混凝土基础浇筑等。
2)桠溪沿江中转料场挡排工程
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为土石方开挖,基础清表,挡排工程施工,排水沟修建及本标范围内渣料的堆存与管理等。
3)G245复建公路工程
G245国道复建公路工程共计3段,其中,过坝段1处,库区内2处,总长度约2.565km,按原标准设计,即公路二级标准,设计时速4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度7.0m。本次招标的工作范围为土石方开挖,挡墙施工,路基、基层、路面、排水沟等。
发包人及监理人指定的相关配合工作。
(2)施工辅助设施项目及其工作内容
本合同承包人应承担的施工临时设施及工作内容主要有:
1)场内施工道路
由发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主干线至施工区、施工辅助企业区之间的临时施工道路。
2)施工辅助设施
①钢筋加工厂、木材加工厂、机械修配及汽车保养厂、综合仓库等。
②施工临时生产管理和生活设施、现场试验室。
③施工供风、供水、供电、照明系统。
承包人应承担上述临时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护以及完工后的拆除和清理等。
3)完工后场地清理、环境恢复及临时建筑物拆除。
4)爆破震动监测。
2.1.3本合同工程计划于2021年4月1日开工,至2021年12月31日完工,合同总工期9个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有关规定。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或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或其分包人须具有并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和其分包人(若有)须具有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投标人和其分包人(若有)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1)投标人近5年(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100m及以上的高边坡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或工程量清单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2)投标人或其分包人近5年(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过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业绩,且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或其分包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公路工程施工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或工程量清单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持有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近5年(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担任过100m及以上高边坡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持有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2)技术负责人近5年(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担任过100m及以上的高边坡
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企业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公路工程项目副经理:投标人或其分包人须安排专人负责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并提供拟任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副经理(可兼职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持有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项目副经理近5年(2016年2月至投标截止日)须至少具有担任过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或其分包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项目副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企业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组织踏勘。踏勘时间:2021年2月22日9:00时,踏勘地点: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段。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2-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2-2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1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03-16 09: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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