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ZCB1-1标段项目经理部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减水剂 的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ZCB1-1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减水剂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2.1项目简介
建设地点及合同段划分:在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境内,里程起于K1+559.236,止于K13+034,全线划分为1个合同段,合同工期36个月。
2.2招标内容
根据图纸统计,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古蔺至金沙高速公路ZCB1-1标段项目经理部约3750吨(具体型号、数量见附件1)。本次招标的C50以下外加剂设为A包件,C50及以上外加剂设为B包件(综合到场报价单价(含税)的限价见附件1,所报单价应为不含税单价,税率、税额单独列出)。
2.3技术要求
必须是质量过关,资质证书齐全的大厂生产的。应符合国家GB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标准合格品要求。若国家颁布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
2.4交货期限及地点
2.4.1 合同签订后,中标方(简称乙方)根据招标方(简称甲方)的计划需求按时按质按量将包件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2.4.2 甲方提前一天将计划报给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要货计划后三天内将货物送至工地。
2.4.3 甲方收货地址为:
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永乐镇四川路桥古金高速ZCB1-1标段项目经理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对所投标的包件的每个物资均进行报价。投标人可以参与1个至2个包件投标。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及持有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证书。
3.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能够独立完成本次招标标的的生产、供货的能力,减水剂年产量至少达到50000吨/年,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须有证明文件。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0万 人民币。且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无负债经营。在项目需要时,最低垫资能力能达到300万元人民币。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同类投标物资制造加工供货业绩证明资料至少三份(投标文件中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复印件)。
3.6履约信用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或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招标产品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其他要求:投标人应递交拟完成本项目材料需求的具体方案、持证技术人员保障,其内容应详尽,结合工程实际;投标人须具有能保证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管理人员以及资金;具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和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对招标内容进行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 0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02 月 22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

08: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康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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