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配网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
预审编号:GWXY-ZGYS-1321ZA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见附表1)(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见附表1),并委托国网福建招标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2020年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相关品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预审结果有效期为自预审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所属各省(市、自治区)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相关分标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在有效期内,可视情况组织补充资格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联合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报名参加。
本次资格预审仅接受未参加或未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上海公司2020年9月30日发布预审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福建公司2020年9月30日发布预审公告)、“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河北公司2020年9月29日发布预审公告)相应标段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报名,已通过联合资格预审相应标段的申请人针对不合格的配套设备方案也可报名。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采用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
序号 |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对应ECP2.0平台标段 |
1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 |
一二次环网箱(SF6负开) |
2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 |
一二次环网箱(SF6负开断路器) |
3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 |
一二次环网箱(固体负开) |
4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 |
一二次环网箱(固体负开断路器) |
5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 |
6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 |
7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SF6 |
8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空气 |
2.2采用资格预审的货物清单
序号 |
预审标段 |
物料描述 |
扩展描述 |
1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AC10kV,630A,SF6,二进四出 |
|
2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AC10kV,630A,SF6,二进二出 |
|
3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AC10kV,630A,SF6,二进四出 |
|
4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AC10kV,630A,SF6,二进二出 |
|
5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AC10kV,630A,固体,二进四出 |
|
6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AC10kV,630A,固体,二进二出 |
|
7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AC10kV,630A,固体,二进四出 |
|
8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AC10kV,630A,固体,二进二出 |
|
9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弹簧,支柱式,罩式FTU,交流传感器,双侧PT |
10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永磁,支柱式,罩式FTU,交流传感器,双侧PT |
11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有隔离刀闸,电动,弹簧,支柱式,罩式FTU,交流传感器,双侧PT |
12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有隔离刀闸,电动,永磁,支柱式,罩式FTU,交流传感器,双侧PT |
13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有隔离闸刀,电动,弹簧, |
14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有隔离闸刀,电动,永磁, |
15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永磁, |
16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弹簧, |
17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弹簧,支柱式,罩式FTU,交流传感器,单侧PT |
18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永磁,支柱式,罩式FTU,交流传感器,单侧PT |
19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永磁, |
20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弹簧, |
21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有隔离刀闸,电动,弹簧,支柱式,罩式FTU,交流传感器,单侧PT |
22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有隔离刀闸,电动,永磁,支柱式,罩式FTU,交流传感器,单侧PT |
23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有隔离闸刀,电动,弹簧, |
24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真空灭弧,空气绝缘,有隔离闸刀,电动,永磁, |
25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SF6灭弧,SF6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弹簧,共箱式,罩式FTU,交流传感器,双侧PT |
26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SF6灭弧,SF6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弹簧,共 |
27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SF6绝缘,电动,弹簧,共箱式,罩式FTU |
28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户外 |
SF6绝缘,电动,弹簧,共箱式,箱式FTU |
29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SF6灭弧,SF6绝缘,无隔离刀闸,电动,弹簧,共箱式,罩式FTU,交流传感器,单侧PT |
30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SF6灭弧,SF6绝缘,无隔离闸刀,电动,弹簧,共 |
31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AC10kV,630A,20kA,用户分界 |
SF6绝缘,电动,弹簧,共箱式,箱式FTU |
32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AC10kV,SF6,无隔离闸刀,弹簧,户外 |
|
33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SF6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AC10kV,SF6,无隔离闸刀,弹簧,用户分界 |
|
34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AC10kV,真空,有隔离闸刀,弹簧,户外 |
|
35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AC10kV,真空,有隔离闸刀,弹簧,用户分界 |
|
36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空气绝缘)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AC10kV,真空,有隔离闸刀,电磁,户外 |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投标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1申请人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申请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系统(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发布的“2020年配网设备等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中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ECP2.0系统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关于发布2020年配网设备等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核实指南的公告)。
(2)设计制造过与申请预审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申请预审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在后续招标中,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供货前提供所投/供产品有效的检验(检测)报告。
(4)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申请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7)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9)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0)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1)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12)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资格预审:关键设备定义为环网箱或站所终端(DTU)。环网箱与站所终端(DTU)相互配套的制造商,可同时作为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在同一预审标段中,A作为预审申请人主体,配套B。B同时可以作为预审申请人主体,配套A)。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资格预审: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断路器或馈线终端(FTU)。柱上断路器与馈线终端(FTU)相互配套的制造商,可同时作为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在同一预审标段中,A作为预审申请人主体,配套B。B同时可以作为预审申请人主体,配套A)。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资格预审: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负荷开关或馈线终端(FTU)。柱上负荷开关与馈线终端(FTU)相互配套的制造商,可同时作为申请人参加同一标段的资格预审(在同一预审标段中,A作为预审申请人主体,配套B。B同时可以作为预审申请人主体,配套A)。
(13)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招标:环网箱与站所终端(DTU)相互配套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招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配套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配套A)。具体要求以后续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为准。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招标:柱上断路器与馈线终端(FTU)相互配套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招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配套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配套A)。具体要求以后续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为准。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招标:柱上负荷开关与馈线终端(FTU)相互配套的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招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配套B,则B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配套A)。具体要求以后续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为准。
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预审标段 |
10kV环网箱制造商资格预审要求 |
DTU站所终端制造商资格预审要求 |
既有业绩要求 |
申请人试验报告要求 |
1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 |
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箱、环网柜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优质”或“10kV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的资格预审 |
DTU站所终端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DTU三遥站所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 |
/ |
提供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所配装线损模块专业检测报告(全项目合格) |
2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 |
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环网箱(SF6绝缘,进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优质”或“10kV环网箱(SF6绝缘,进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的资格预审 |
3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 |
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中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的资格预审 |
4 |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 |
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中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环网箱(固体绝缘,进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的资格预审 |
注:本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在后续投标中根据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提供所投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产品的专业检测报告或承诺在供货前提供所投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产品的专业检测报告。
3.2.2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
预审标段 |
合同业绩要求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申请人资格要求 |
试验报告要求 |
试验报告 |
条件备注 |
1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 |
150套 |
(1)申请人必须为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或配电终端FTU制造商。
(2)申请人为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则申请人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柱上断路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柱上断路器、高压熔断器、交流避雷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优质”标段或“10kV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标段的资格预审,其设备中选用的配电终端FTU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FTU三遥馈线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
(3)申请人为配电终端FTU制造商,则申请人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FTU三遥馈线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其设备中选用的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柱上断路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柱上断路器、高压熔断器、交流避雷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优质”标段或“10kV柱上断路器(空气绝缘)”标段的资格预审。 |
线损模块专业检测报告 |
所配装线损模块专业检测报告须全项目合格 |
2 |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SF6绝缘) |
150套 |
(1)申请人必须为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或配电终端FTU制造商。
(2)申请人为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则申请人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柱上断路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柱上断路器、高压熔断器、交流避雷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 “10kV柱上断路器(SF6绝缘),优质”标段或“10kV柱上断路器(SF6绝缘)”标段的资格预审,其设备中选用的配电终端FTU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FTU三遥馈线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
(3)申请人为配电终端FTU制造商,则申请人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FTU三遥馈线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其设备中选用的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柱上断路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柱上断路器、高压熔断器、交流避雷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 “10kV柱上断路器(SF6绝缘),优质”标段或“10kV柱上断路器(SF6绝缘)”标段的资格预审。 |
备注:在后续招标中,投标人按照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专业检测报告。
3.2.3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招标: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负荷开关或馈线终端(FTU)。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为负荷开关预审相应标段的合格申请人,或馈线终端(FTU)预审相应标段预审合格申请人,同时申请人所选用的配套设备制造商也需通过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详见下表:
序号 |
预审标段 |
负荷开关 |
馈线终端(FTU) |
1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SF6绝缘) |
负荷开关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负荷开关、交流隔离开关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负荷开关(SF6绝缘),优质”标段或“10kV负荷开关(SF6绝缘)”标段的资格预审。 |
馈线终端(FTU)端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FTU三遥馈线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 |
2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空气绝缘) |
负荷开关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负荷开关、交流隔离开关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负荷开关(空气绝缘)"标段的资格预审。 |
注1:申请人须通过相关标段的资格预审,配套设备制造商数量应等于或大于一个。
注2:配套设备制造商与申请人之间应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配套设备制造商为申请人本人;
(2)配套设备制造商与申请人为关联企业;
(3)配套设备供应商与申请人存在稳定合作关系。
既有业绩及试验报告要求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业绩 |
试验报告 |
条件备注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SF6绝缘) |
不做要求 |
线损模块检测报告 |
所配装线损模块的专业检测报告须全项目合格 |
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空气绝缘) |
线损模块检测报告 |
所配装线损模块的专业检测报告须全项目合格 |
注:1.有效业绩时间区间为合同签订时间2017.1.1~2019.12.31。业绩不作为资格预审否决条件,仅记录数据用于后期招标。
4.审核标准
4.1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审核标准
申请人必须是10kV环网箱预审相应标段的合格申请人或DTU三遥站所终端预审相应标段的合格申请人,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针对下述各项资质要求提供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
(1)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标段环网箱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箱、环网柜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优质”或“10kV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的资格预审。配电终端(DTU)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DTU三遥站所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
(2)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标段环网箱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环网箱(SF6绝缘,进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优质”或“10kV环网箱(SF6绝缘,进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的资格预审。配电终端(DTU)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DTU三遥站所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
(3)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标段环网箱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的资格预审。配电终端(DTU)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DTU三遥站所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
(4)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进出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环网箱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环网箱(固体绝缘,进线负荷开关,出线断路器)”的资格预审。配电终端(DTU)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DTU三遥站所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
4.1.1业绩审核标准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SF6绝缘)、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固体绝缘)标段业绩数量按照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计算,不再区分绝缘方式。
(3)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配套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5)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6)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7)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8)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9)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供货业绩数量本次资格预审不作要求,不作为本次资格预审否决条件,仅记录数据用于后期招标。
4.1.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关于试验报告出具机构详见《2020年配网设备等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相关产品的核实标准要求;
(2)申请人须提供完整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
(3)不同电压等级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4)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申请人或配套设备制造商自身;
(5)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6)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7)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8)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9)在后续招标中,如招标人在2.2物料清单外,增加特殊物料需求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或供货前补充相关试验报告。
4.1.3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申请人无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支撑证明材料,因申请人及配套设备制造商已在先前相关预审标段中进行了评审且均合格,故本次资格预审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仅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套设备制造商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4.1.4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申请人无需提供质量认证支撑证明材料,因申请人及配套设备制造商已在先前相关预审标段中进行了评审且均合格,故本次资格预审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仅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套设备制造商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4.1.5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申请人无需提供生产试验设备支撑证明材料,因申请人及配套设备制造商已在先前相关预审标段中进行了评审且均合格,故本次资格预审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仅需提供申请人及配套设备制造商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4.1.6各标段审核标准
4.1.6.1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资格预审:关键设备定义为环网箱和DTU站所终端,确定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资格预审申请人为环网箱资格预审相应标段或配电终端资格预审“DTU三遥站所终端”标段合格的供应商。
申请人为环网箱制造商时,配套设备为DTU站所终端,DTU站所终端制造商可以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但该制造商需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DTU三遥站所终端”标段。
申请人为DTU站所终端制造商时,配套设备为环网箱,环网箱制造商可以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但该制造商需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相应标段。
申请人所选用配套设备制造商可等于或大于一个,配套设备制造商与申请人之间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配套设备制造商为申请人本人;
(2)配套设备制造商与申请人为关联企业;
(3)配套设备制造商与申请人签订有连续三年稳定合作的协议,或能提供配套设备制造商与申请人之间的业绩证明材料。
申请人与其所选用的配套设备制造商两者将成为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相应标段的固定组合,该组合方式不得随意变动,本次资格预审的结论只针对该固定组合。申请人若在后续招标活动中变更其所选用的配套设备制造商,该变更后的组合将视为无效,在后续招标中将对申请人造成不利影响,其后果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4.1.6.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申请人需提交以下型式试验报告和专业检测报告,相关要求如下:
(1)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提供所配装线损模块专业检测报告,所配装线损模块专业检测报告须全项目合格。
(2)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或其配套设备制造商无需提供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专业检测报告。在后续招标中,申请人需根据相关招标文件中对于所投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箱产品的专业检测报告的相关要求做出响应,否则将根据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1.6.3配套设备协作稳定程度审核标准
申请人所选用配套设备可提供一家及以上协作供应商。若提供的协作供应商均不满足,即视为不具备稳定供应能力。
配套设备制造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配套设备制造商为申请人。
(2)配套设备制造商与申请人为关联企业。申请人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股权证明文件(如:公司注册登记证书、2019年度审计报告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企业:
①配套设备供应商为申请人的母公司;
②配套设备供应商为申请人的子公司;
③配套设备供应商为与申请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
④配套设备供应商与申请人有股权投资关系;
(3)配套设备制造商与申请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视为存在稳定合作关系:
①申请人与配套设备制造商签订有连续三年稳定合作的协议(协议期能覆盖本次资格预审有效期)
②申请人需提供与配套设备制造商之间的近三年内业绩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支持文件中,与配套设备制造商签订的配套设备合同业绩,其合同及对应销售发票应真实可靠。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招标人若发现疑似虚假业绩,将会核对相关申请人业绩支持文件原件。若复核后,发现原件与申请文件不一致的,则按虚假投标否决处理。
4.2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审核标准
(1)本次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资格预审申请人资格:关键设备定义为柱上断路器或馈线终端(FTU),本次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资格预审申请人须为10kV柱上断路器资格预审中相应标段的合格人或者须为配电终端FTU资格预审中相应标段的合格人。若申请人为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其设备中选用的配电终端FTU制造商可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但该制造商需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FTU三遥馈线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若申请人为配电终端FTU制造商,其设备中选用的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可由申请人自行选择,但该制造商需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柱上断路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柱上断路器、高压熔断器、交流避雷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相应预审标段的资格预审。各标段申请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申请人须与配套设备制造商存在稳定合作关系。
(3)申请人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针对各项资质要求提供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
(4)申请人需要按《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格式填写应答文件表格,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5)申请人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供应商关于配合开展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承诺函》并提交。
4.2.1业绩审核标准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发票扫描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及发票查验结果截图,并制定目录。
(3)申请人提供的支持文件中,成套设备供货业绩的合同及对应销售发票应真实可靠。招标人将比对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近年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投运情况数据库中相关记录,发现疑是虚假业绩,将会核对相关申请人业绩支持文件原件。若复核后,发现原件与申请文件不一致的,则按虚假投标否决处理。
(4)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5)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6)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7)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8)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9)业绩数量按照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计算。不区分绝缘方式、开关类型、额定电流等参数,可相互替代计算。不同电压等级的产品业绩不可相互替代。
4.2.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所配装线损模块专业检测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检测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供应商自身。
(3)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绝缘的检测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4)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5)各类检测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检测报告。
(6)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7)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8)在后续招标中,如招标人在2.2物料清单外,增加特殊物料需求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或供货前补充相关试验报告。
(9)在后续招标中,投标人按照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专业检测报告。
4.2.3 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对于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及工装设备,申请人已在先前相关预审标段中进行评审且均合格,故本次资格预审不再对其进行评审。
4.2.4 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对于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及工装设备,申请人已在先前相关预审标段中进行评审且均合格,故本次资格预审不再对其进行评审。
4.2.5工装设备审核标准
对于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及工装设备,申请人已在先前相关预审标段中进行评审且均合格,故本次资格预审不再对其进行评审。
4.2.6生产制造资格审核标准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及选择的配套设备制造商须通过相关物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的联合资格预审,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及配套设备制造商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4.2.7配套设备制造商与申请人关系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为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所选用的配电终端FTU可提供一家及以上协作制造商,选用的制造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选用的配电终端FTU制造商为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本人;
(2)所选用的配电终端FTU制造商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关联企业;
(3)所选用的配电终端FTU制造商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有连续三年稳定合作的协议。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为配电终端FTU制造商,所选用的10kV柱上断路器可提供一家及以上协作制造商,选用的制造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所选用的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为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本人;
(2)所选用的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关联企业;
(3)所选用的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签订有连续三年稳定合作的协议。
4.2.8各标段审核标准
4.2.8.1 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审核标准
(1)业绩审核标准
业绩数量按照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计算。不区分绝缘方式、开关类型、额定电流等参数,可相互替代计算。不同电压等级的产品业绩不可相互替代。
(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满足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2)申请人为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相应标段预审合格,故柱上断路器报告不再要求其提供(提供的不作评审);申请人为配电终端FTU制造商,“FTU三遥馈线终端”标段资格预审合格,故FTU三遥馈线终端的型式试验报告、专业检测报告及业务功能安全验证报告不再要求其提供(提供的不作评审)。
3)申请人为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所选用的配电终端制造商在前期资格预审中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专业检测报告(全项目合格)及业务功能安全验证报告(全项目合格)基础上,但在本次资格预审中仅须提供有效的所配装的线损模块专业检测报告(全项目合格);申请人为配电终端FTU制造商,所选用的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在前期资格预审中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基础上,但在本次资格预审中仅须提供有效的所配装的线损模块专业检测报告(全项目合格)。
(3)生产制造资格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选择的配套设备制造商须通过相关物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的联合资格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3.2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提供申请人及配套设备制造商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a)“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柱上断路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柱上断路器、高压熔断器、交流避雷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相应标段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b)“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 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FTU三遥馈线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4.2.8.2 配套设备协作稳定程度审核标准(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断路器)
配套设备制造商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配套设备制造商为申请人。
(2)配套设备制造商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为关联企业。申请人提供具有公信力的股权证明文件(如:公司注册登记证书、2019年度审计报告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企业:
(a)配套设备制造商为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母公司;
(b)配套设备制造商为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子公司;
(c)配套设备制造商为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
(d)配套设备制造商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有股权投资关系。
(3)配套设备制造商与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存在稳定合作关系,即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与配套设备制造商签订有连续三年稳定合作的协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为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提供的支持文件中与配电终端制造商签订的配电终端合同业绩,其合同及对应销售发票应真实可靠。招标人若发现疑似虚假业绩,将会核对相关申请人业绩支持文件原件。若复核后,发现原件与申请文件不一致的,则按虚假投标否决处理。
(b)本次资格预审申请人为配电终端制造商,提供的支持文件中与10kV柱上断路器制造商签订的10kV柱上断路器合同业绩,其合同及对应销售发票应真实可靠。招标人若发现疑似虚假业绩,将会核对相关申请人业绩支持文件原件。若复核后,发现原件与申请文件不一致的,则按虚假投标否决处理。
备注: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及发票查验结果截图,并制定目录。发票扫描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
4.3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审核标准
申请人须为负荷开关预审相应标段的合格申请人,或馈线终端(FTU)预审相应标段预审合格申请人,并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针对下述各项资质要求提供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
4.3.1生产制造审核标准
申请人及选择的配套设备供应商须通过相关物资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组织的联合资格预审,具体要求如下:
(1)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SF6绝缘)标段负荷开关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负荷开关、交流隔离开关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负荷开关(SF6绝缘),优质”标段或“10kV负荷开关(SF6绝缘)”标段的资格预审。馈线终端(FTU)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FTU三遥馈线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
(2)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空气绝缘)标段负荷开关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负荷开关、交流隔离开关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环网柜、环网箱、开关柜、交流隔离开关、负荷开关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10kV负荷开关(空气绝缘)"标段的资格预审。馈线终端(FTU)制造商须通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或者“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0年配网杆塔类、电缆保护管、配电终端、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协议库存招标第二次联合资格预审”中“FTU三遥馈线终端”标段的资格预审。
4.3.2业绩审核标准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SF6绝缘)、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空气绝缘)标段业绩数量按照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计算,不再区分绝缘方式。
(3)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5)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6)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7)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承原企业的业绩。
(8)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4.3.3选用组件协作稳定程度审核标准
1、申请人所选用配套设备可提供一家及以上协作供应商。若提供的协作供应商均不满足,即视为不具备稳定供应能力。
2、配套设备供应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配套设备供应商为申请人。
(2)配套设备供应商与申请人为关联企业。申请人提供第三方出具的,具有公信力的股权证明文件(如:公司注册登记证书、2019年度审计报告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关联企业:
①配套设备供应商为申请人的母公司;
②配套设备供应商为申请人的子公司;
③配套设备供应商为与申请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其它企业;
④配套设备供应商与申请人有股权投资关系;
(3)配套设备供应商与申请人存在稳定合作关系。申请人需提供与配套设备供应商连续三年的销售合同及发票。
发票复印件后须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
4.3.4检测报告审核标准
(1)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2)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3)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4)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5)在后续招标中,如招标人需要提供一二次融合成套柱上负荷开关专业检测报告,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或供货前补充相关试验报告,具体以各省招标公告为准。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7.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8日09: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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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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