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环市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大麦屿分院迁建工程(二次装饰)的招标公告
日期:2021-02-25 迁建工程   玉环   医院  
           

关于玉环市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大麦屿分院迁建工程(二次装饰)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A331021110000038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大麦屿分院迁建工程(二次装饰)(A3310211100000380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抗疫特别国债及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玉环市人民医院健共体集团大麦屿分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玉环市人民医院分健共体集团大麦屿分院迁建工程(原名大麦屿中心卫生院迁建工程),位于玉环市大麦屿街道兴中路与榴榕路交叉口,总建筑面积11847.64平方米,建筑高度23.70平方米,地上建筑6层,本工程为室内装饰(二次装饰)工程,设计面积9905.86平方米,设计范围为1号楼地上部分,不包括手术室、供应室、检验室、放射科、氧负压吸引系统。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12221180元。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明确的工程量。
2.3本项目招标为:一个标段。
2.4工期要求:不超过21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配合主体工程并达到“括苍杯”创杯标准,争取达到“钱江标”创杯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三类人员”B 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3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三类人员”A类证书(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及企业技术负责人)。
3.4投标人若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持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5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审查(后审),资格审查(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不进入商务标评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2月26日 09时30分00秒---2021年03月18日 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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