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 招标条件
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调试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20万元,招标人为盘锦京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陆家村原盘锦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西侧:调试服务期: 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10月30日(暂定),具体日期由发包方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调试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调试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 -年)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4、投标人应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源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调试资质。
5、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具有在国内已完成不少于2个单台焚烧炉处理能力750t/d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调试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6、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电源工程壹级调试总工程师岗位证书,近3年内有2个及以,上单台焚烧炉处理能力750t/d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发电厂调试项目经理的业绩。
7、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7年度至今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注: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上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3月30日 09时 00分到2021年04月06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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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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