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青龙山灌区(同江片区)田间配套工程料场土地复垦工程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1-05-28 三江   土地复垦工程   土地复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青龙山灌区(同江片区)田间配套工程料场土地复垦工程已由同江市人民政府以同政复【2020】4号文件,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黑龙江省三江平原青龙山灌区(同江片区)田间配套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自筹。招标人为同江市青龙山灌区(同江区)工程建设办公室。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 同江市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到位,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东强村1片料场、东强村2片料场、东强村3片料场、东强村4片料场、永辉村2号料场、永明村1号料场;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同江市青河镇境内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7月4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1年10月2日。
2.4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东强村1片料场、东强村2片料场、东强村3片料场、东强村4片料场、永辉村2号料场、永明村1号料场;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39703751.72元。本次对第一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近3个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施工员(工长)(2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质检员(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近3个月(2021年2月-2021年4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4)信誉要求: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2018年5月1日-2021年5月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6)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下载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17时00分至 2021年6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5日 9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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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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