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咨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已由余府字10号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进行投资建设。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经大余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江西省赣州市大余县教育补短板PPP项目
2.2实施机构: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3项目实施地点:大余县南安镇、黄龙镇
2.4项目类型及所属行业: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属于教育领域
2.5项目投资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76700.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385.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19.85万元,基本预备费用3440.28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4455万元。
2.6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51748.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大余县梅国小学、大余县第二中学、大余县职业教育公共培训基地。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一)大余县梅国小学
本项目位于南安镇庾岭大道以北,荡坪路以西,逢春路以南,胜利北路以东。总用地面积31748.38㎡,总建筑面积37000㎡,其中教学楼16000㎡,食堂及教工宿舍2200㎡,综合楼4300㎡,行政楼2800㎡,校史馆、图书馆、报告厅1750㎡,文化走廊1524㎡,地下室6500㎡,架空层1926㎡,体育设施10164㎡,配套建设校园内道路、绿化、停车场、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办学规模42个班,1890人。经济技术指标表如下表所示。
表1-1:大余县梅国小学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
名称 |
数值 |
单位 |
备注 |
1 |
总用地面积 |
31748.38 |
㎡ |
47.62亩 |
2 |
总建筑面积 |
37000 |
㎡ |
|
2.1 |
其中 |
计容总建筑面积 |
28574 |
㎡ |
|
其中 |
教学楼 |
16000 |
㎡ |
|
食堂及教工宿舍 |
2200 |
㎡ |
|
综合楼 |
4300 |
㎡ |
|
行政楼 |
2800 |
㎡ |
|
校史馆、图书馆、报告厅 |
1750 |
㎡ |
|
文化走廊 |
1524 |
㎡ |
|
2.2 |
不计容总建筑面积 |
8426 |
㎡ |
|
其中 |
地下室 |
6500 |
㎡ |
|
架空层 |
1926 |
|
|
3 |
停车位 |
119 |
位 |
|
|
其中 |
地下停车位 |
99 |
位 |
|
|
|
地上停车位 |
20 |
位 |
|
4 |
建筑占地面积 |
7000 |
㎡ |
|
5 |
容积率 |
0.90 |
|
|
6 |
建筑密度 |
22.05 |
% |
|
7 |
绿地率 |
35 |
% |
|
8 |
班级数 |
42 |
班 |
|
9 |
学生规模 |
1890 |
人 |
|
10 |
体育设施 |
10164 |
㎡ |
|
10.1 |
其中 |
田径场 |
5000 |
㎡ |
1个小田径场 |
10.2 |
篮球场 |
840 |
㎡ |
2片标准篮球场 |
10.3 |
排球场 |
324 |
㎡ |
2片标准排球场 |
10.4 |
器械体操区 |
4000 |
㎡ |
|
(二)大余县第二中学
本项目位于黄龙镇庾岭大道北侧、荣兴路西侧。总用地面积200000㎡,总建筑面积88000㎡,其中教学用房20464㎡,生活及辅助用房15920㎡,食堂3816㎡,办公用房4000㎡,教职工宿舍1600㎡,学生宿舍30000㎡,报告厅2400㎡,其他用房9800㎡,运动场30000㎡,配套建设校园内道路、绿化、停车场、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办学规模100个班,5000人。经济技术指标表如下表所示。
表1-2:大余县第二中学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
项目 |
指标 |
单位 |
备注 |
一 |
总用地面积 |
200000 |
平方米 |
300亩 |
二 |
总建筑面积 |
88000 |
平方米 |
|
1 |
教学用房 |
20464 |
平方米 |
|
2 |
生活及辅助用房 |
15920 |
平方米 |
|
3 |
食堂 |
3816 |
平方米 |
|
4 |
办公用房 |
4000 |
平方米 |
|
5 |
教职工宿舍 |
1600 |
平方米 |
|
6 |
学生宿舍 |
30000 |
平方米 |
|
7 |
报告厅 |
2400 |
平方米 |
|
8 |
其他用房 |
9800 |
平方米 |
|
五 |
建筑占地面积 |
32380 |
平方米 |
|
六 |
容积率 |
0.44 |
|
|
七 |
建筑密度 |
16.19 |
% |
|
八 |
绿地率 |
35 |
% |
|
九 |
停车位 |
3200 |
个 |
|
1 |
机动车停车位 |
400 |
个 |
|
2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2800 |
个 |
|
十 |
运动场 |
30000 |
平方米 |
|
十一 |
班级数 |
100 |
个 |
|
十二 |
学生数 |
5000 |
人 |
|
(三)大余县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
本项目位于大余县南安镇庾岭大道北侧、荡坪北路东侧。总用地面积20000㎡,总建筑面积44000㎡,其中综合楼38000㎡(包括培训电教室、图书室、电商销售中心、新媒体直播室等),地下室6000㎡,配套建设校园内道路、绿化、停车场、给排水等基础设施,以及购置教学、实训设备等。项目重点开展麻鸭、生猪养殖技术培训,以及特色食品产业技能培训等。经济技术指标表如下表所示。
表1-3:大余县职教实训基地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 号 |
项目 |
单 位 |
指标 |
备注 |
一 |
总用地面积 |
平方米 |
13333.40 |
合20亩 |
二 |
总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44000.00 |
|
三 |
计容建筑面积 |
平方米 |
38000.00 |
|
1 |
实训综合楼 |
平方米 |
38000.00 |
|
2 |
地下室 |
平方米 |
6000.00 |
不计容 |
四 |
容积率 |
|
2.85 |
|
五 |
建筑基底面积 |
平方米 |
3000.00 |
|
六 |
建筑密度 |
% |
22.50 |
|
七 |
绿化率 |
% |
36 |
|
八 |
普通停车位 |
个 |
240 |
|
1 |
机动车停车位 |
个 |
40 |
|
2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个 |
200 |
|
2.7运作形式:本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实施,运作模式为BOT,即建设-运营-移交。由社会资本方组建项目公司并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或设计优化)、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同期满,项目设施(含为项目设施正常运营所必须的各类项目设施、设备、土地使用权、各信息系统、维护手册等)应按照项目合同的约定无偿移交给大余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2.7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20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7年。
2.8股权结构: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2.9回报机制: 可行性缺口补助,【可行性缺口补助】=【可用性服务费】+【运营绩效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2.10 资金来源:项目采用PPP模式进行实施,运作模式为BOT,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约定为21.77%(约16700.94万元),其余约占项目投资总额78.23%(约60000万元)的资金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融资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
2.11项目协调领导机制: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由大余县人民政府成立PPP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项目日常办事机构,牵头对本项目PPP操作进行指导,并对PPP实施方案及合同文件进行联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大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财政局、发改委、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3 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除外)。
3.5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1、3.2、3.3、3.4条要求。
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载明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分工;
(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
4. 资格预审方法
4.1本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均可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少于3名时,则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规定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资格预审合格的发出书面的预审结果,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申请人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后续采购。
5. 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请于2021年 6 月 25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QQ:48492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