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桥机场T2航站楼重点区域摄像机高清化升级及视频智能分析平台项目(T2航站楼重点区域摄像机高清化升级)及虹桥机场T2航站楼重点区域摄像机高清化升级及视频智能分析平台项目(视频智能分析平台)招标公告
虹桥机场T2航站楼重点区域摄像机高清化升级及视频智能分析平台项目(T2航站楼重点区域摄像机高清化升级)及虹桥机场T2航站楼重点区域摄像机高清化升级及视频智能分析平台项目(视频智能分析平台)
发布时间:2021-06-07
虹桥机场T2航站楼重点区域摄像机高清化升级及视频智能分析平台项目(SITC项目编号:206028DC)的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规模:包件1:最高投标限价385万元(含税);包件2:最高投标限价780万元(含税)
范围:
(01) T2航站楼重点区域摄像机高清化升级项目;
(02) 视频智能分析平台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T2航站楼重点区域摄像机高清化升级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公安机关认证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或国家住建委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证书,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3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实施过单个合同(安防类工作内容)金额在人民币250万元以上的安防类项目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
3.4投标人所投智能类摄像机须具备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单个项目200台及以上智能类摄像机的产品业绩,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
3.5投标人应具有所投智能类摄像机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6投标人所投摄像机均须提供具备CMA认证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GB/T28181标准的检测报告。
3.7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未被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以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首页标题栏中“机场集团/招标信息/政策发布”页面公布的名单结果为准)。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002 视频智能分析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省部级公安机关认证颁发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一级,或国家住建委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证书,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3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中国境内实施过单个合同(包含安防系统平台软件内容)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的安防类项目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
3.4投标人应具有所投平台软件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者具有所投平台软件产品的软件著作权原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5投标人所投平台软件产品须具备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在单个项目中包含5000路及以上视频接入与1500路智能化应用的产品业绩,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用户证明等。
3.6投标人所投平台软件产品及云存储类产品(云存储类产品指:安防云存储磁盘阵列)均须提供具备CMA认证的国家级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3.7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投标人未被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以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首页标题栏中“机场集团/招标信息/政策发布”页面公布的名单结果为准)。
3.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5日的每个工作日的

9:00~11:30时、下午1:00~4: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凯
手机:13661104611(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kai@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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