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修招S-2021-010号
交易编号:修交易【2021】JSZ02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修武县产业集聚区万方路污水工程已由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修发改城市【2020】2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修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修武县产业集聚区万方路污水工程;
2.2项目概况及规模:修武县产业集聚区万方路污水工程位于修武县产业集聚区西片区中部的万方路,在万方路中东21.0m(东侧红线外1m)处新建一根d800-d1000污水主管道,截流人民路(万方路以西)污水,自两端向中间在山门河北(桩号A1+201处)向东接入康达污水厂现状d1200污水主管道中,部分管道采用机械顶管施工,其余污水管道采用双扣聚氯乙烯增强管,检查井采用砖砌污水检查井;
2.3项目总投资(预算金额):7497390.27元(大写:柒佰肆拾玖万柒仟叁佰玖拾元贰角柒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标段;
2.5建设地点:修武县产业集聚区西片区;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等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要求:
3.3.1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不予认可;
3.3.2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或岗位证书;
3.3.3社保要求: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的至少连续六个月(2020年7月份以来)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投标人出具社保网上查询的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并加盖公章);
3.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或者失信记录的(查询内容要包括“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出具开标前一日查询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证明);
3.5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金能力。(提供2018年-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
3.7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经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达到A级以上;及电子信用报告查询截图(开标前七日内),且与纸质版信用报告内容一致;并提供出具该信用报告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可为复印件或信用报告内包备案证明材料);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3日 23 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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