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7局白芒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19局(珠海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项目、珠海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综合管廊项目)(钢材、水泥)联合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白芒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人为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白芒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径流调蓄专属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钢材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珠海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铁建珠海西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珠海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综合管廊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珠海西部中心城区A片区综合管廊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铁建珠海西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白芒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位于南山区西丽沙河西路白芒村附近,其主要功能是将白芒建成区约0.4平方公里范围内的雨水,按50年一遇24h降雨调蓄转输标准,转输至丽水河,不再进入西丽水库。本工程主要分为调蓄湖和调蓄池两大部分,其中调蓄池设计容积6万立方米,占地面积13212.3平米,有效蓄水面积10615.2平米,蓄水深度为5.66米,基坑深度8.55~13.35m,基坑放坡开挖高度0~4.5m,支护桩到基坑底的平均深度为8.85m。生态调蓄湖设计容积6.9万立方米,占地面积38323.5平方米,有效蓄水面积23.16.3平方米,蓄水深度为3米。生态调蓄湖采用放坡开挖的方式增大库容,挖深约为1.8~3.7m,调蓄湖主要工程量为:湖底清淤4408方、土方开挖2.5万立方米、一体化泵站1个、防浪墙210.8m、干砌石护角2940方,道路改造380.4m、施工道路260m、闸门改造及管道工程。
2.1.2珠海西部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首期开发区域(A 片区)工程ZHASG-04标段位于广东省珠海市境内,包含幸福一路B段、幸福三路B段、白藤四路A段、白藤六路、白藤七路B段、场地填土平整等。
2.1.3综合管廊项目平华大道位于A 片区湖心路和双湖路之间,总长约2.65km。平华大道自北向南横穿西部中心城区A 片区,是片区的主要交通干道之一。本工程为综合管廊工程部分,其中:湖心路~星湖路综合管廊,纳入给水、燃气、220kV+110kV+10kV电力、通信管线,四舱布置,设置220kV电力舱、110kV电力舱和综合舱、燃气舱。B×H= (2.6+2.6+2.8+1.9)×3.2m,外框尺寸为11.6×4.1m(宽×高),长度约1220m 。星湖路~双湖路综合管廊,纳入给水、燃气、220kV+110kV+10kV 电力、通信管线,三舱布置,设置220kV+110kV 电力舱和综合舱、燃气舱。B×H= (2.6+2.8+1.9)×3.2m,外框尺寸为8.7×4.1m(宽×高),长度约1390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116号)(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钢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
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
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特殊要求:
GC02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 万元(含)人民币;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 份;投标人可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一级代理商的销售协议。
GC03包件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或2020、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须提供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
GC04包件投标人提供投标人2018年至2020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6月 17 日至 2021年 6 月 21 日,每日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7 月 8 日 09 时 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徐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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