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丰满区农村教师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1-06-28 通勤车   吉林市   丰满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丰满区农村教师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已由 吉林市丰满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批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吉林市丰满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
3、项目名称:吉林市丰满区农村教师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
4、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160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5、招标内容:农村教师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共计6条线路,其中1号车:江南乡中心小学校江南乡小孤家子联合小学。2号车:经开区实验学校、小白山乡中心校。3号车:旺起镇中心小学校、吉林市第19中学。4号车:石井九年制实验学校、丰满区育滨学校。5号车:丰满区第二小学校、吉林市第27中。6号车:吉林市第26中学。
6、招标范围:服务。
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全部落实。
8、服务地点:吉林市丰满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9、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约450天)。
10、服务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采购人合理要求的合格服务。
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拟提供的教师通勤车辆须是车况良好、检验手续齐全的车辆,具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检验报告。
(3)拟提供服务的车辆需具有完善的车辆商业保险范围,其中承运人险每座保额不得低于50万元。
(4)拟派出的车辆驾驶人员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证(A1)资格并提供由交管部门出具的3年无事故证明。
(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8)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28日至2021年7月5日16时00分止。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7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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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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