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金福路及潭头连接线绿化迁移工程(金峰路段)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长乐区金峰镇人民政府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长乐区金峰镇;
1.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控制价为495777元,发包价为446199元,K值为10%;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园林绿化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工程 ;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95777元;
1.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1.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
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园林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2.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2.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2.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7 月 9 日至2021年7 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

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材料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