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委托,就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自筹,资金已落实。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及名称
1、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分行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项目预算:人民币54.7万元,据实结算
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5、采购形式:公开招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为支撑市分行本部前台服务、日常会议服务和接待工作,通过采购确定一家供应商为我行提供物业服务。
2、项目内容及预算:
2.1项目内容:
(1)提供会务服务。主要包括会议系统运维调试工作、会前准备会场、调剂会议室、制作参会人员桌签、参会人员清单、排座位顺序、会中添茶水服务、会中拍照摄像工作、会后会场清洁工作、会议情况报告、会议管理及评价工作等。
(2)提供前台及接待服务。前台及接待服务具体包括迎宾厅迎候、邮件报纸分发及行政前台工作等。
(3)甲方安排的临时性服务工作等。
2.2项目预算:54.7万元,据实结算
3、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1个标段;中标数量为1家。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合同有效期内,苏州市分行搬迁至新址,则此次合同有效期至苏州市分行搬迁至新址的前一天。
5、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得分高的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原则上综合得分第一名的投标单位为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经营范围含物业管理或会务服务或礼仪服务等类似服务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必须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税率为6%,并出具承诺函。
5. 投标人不得将物业服务内容进行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提供承诺书)
6. 投标人须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注册证明或办公地点的产权证明或有效租房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及原厂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或被招标人纳入招标人黑名单或灰名单(尚未移出的)的;
3.投标人(含授权此投标人的原厂)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人或供应的产品原厂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的;
6.投标人(含此投标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涉及诉讼的,且被执行的;
9.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10.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11.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
(投标人如不存在以上1-11项所描述情形,须提供承诺书)
四、标书发售时间:2021年7月 9日起至2021年7月28日止,每天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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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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