闾峡风电场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闾峡风电场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项目(重新招标),项目资金所需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航天闽箭新能源(霞浦)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闾峡风电场场址位于霞浦县长春镇南部的沿海山地及半岛上,北临沙江镇,西接下浒镇,东、南面海,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0°06'05”、北纬26°38'44”,距长春镇直线距离约10 km,距霞浦县直线距离约28 km。风电场总装机容量40 MW,安装北京万源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HWDL2000/90-75型电励磁直驱风力发电机组20台,风电场2016年7月全部风机并网运行。目前,20台风机中2#、5#、6#、9#、10#、11#、12#、13#、16#、17#共10台风机处于停机待修状态;14#机基础开裂(招标人已安排组织修复)、18#机变流器故障、20#机主轴频繁振动告警、4#机主轴振动、15#机限功率运行,其余5台风机正常运行;风机具体现状以现场查勘为准。本项目计划对风机开展消缺和技术改造,以提升机组的发电性能和安全性、可靠性。
2.2招标范围
(一)风机分类开展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
风电场20台风机按照下述内容开展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包含所需的备品配件、消耗材料及运输吊装工作等。
第一类机组(2#、5#、6#、9#、10#、11#、12#、13#、16#和17#风机,共计10台):
(1) 通过变更主轴承型式、改造主轴结构及附属部件等方法,消除风电机组轴系存在的缺陷,使之安全可靠运行;
(2) 委托具备风电行业CNAS和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所采取的风电机组轴系消缺改造方案进行相关的安全论证,出具改造方案为可行的评估报告;
(3)检测并修复发电机,使之与所采用的轴系消缺方案适配;
(4)按照海上风电机组标准,改造机舱环境控制装置;
(5)变桨驱动系统改造,以提升其可靠性、安全性;
(6)主控、监控系统升级改造,使之与所采用消缺方案适配,并提升机组的发电性能和安全性、可靠性;
(7)结合主轴系结构改造及机组载荷状况,对偏航制动力进行评估,视情况对偏航系统进行改造;
(8)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项目实施后应达到的性能指标,投标人通过现场查勘、技术资料分析,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其他风机修复或技改措施;
(9)加装风机振动监测系统,该系统应能与主控系统进行数据传输。
第二类机组(1#、3#、4#、7#、8#、14#、15#、18#、19#、20#风机,共计10台):
(1)按照海上风电机组标准,改造机舱环境控制装置;
(2)主控系统升级改造,使之与所采用综合性能提升方案适配;
(3)根据招标人提出的项目实施后应达到的性能指标,投标人通过现场查勘、技术资料分析,认为有必要开展的其他风机修复或技改措施;
(4)加装风机振动监测系统,该系统应能与主控系统进行数据传输。
(二)风电场检修维护
承担风电场两类风机实施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工作完成后五年内风机检修维护工作,包括风电场风机、箱变、构筑物等,以及相关联的全部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
2.3计划工期
第一类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工程工期为150日历天,完工日期最迟不超过2022年1月20日;第二类风机综合性能提升工程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不晚于2021年8月20日,具体进场日期以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为准。投标人若未能严格响应第一类风机的工期要求,不会因未实质响应而被废标,但其投标提出的工期与本工期的差异将作为评标时的负面因素而扣分。
检修维护服务期:自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工作完成后的五年。
2.4质量和指标要求
风机消缺和综合性能提升后及检修维护服务期内,设备达到国家关于机组验收及检修维护质量相关标准,同时不低于以下指标要求。
第一类机组:
(1)风机时间可利用率:平均94%,单台机组85%;
(2)年等效满负荷发电小时数:2362h。
第二类机组:
(1)风机时间可利用率:平均89%(发生大部件故障风机的可利用率须计入当年考核);
(2)年等效满负荷发电小时数:平均2146h;
(3)第二类机组中发生大部件改造后,从下一年度开始该机组与第一类机组合并进行考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具备风力发电机组整机生产制造能力,并有1.5MW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成熟产品和供货业绩;
(3)施工资质要求:
a.投标人自行负责大部件吊装工程的,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b.投标人将大部件吊装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应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1年7月13日至2021年7月20日(节假日照常发售)下载电子招标(采购)文件。电子招标(采购)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林
手机:1512870799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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