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长安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长安校区食堂委托经营管理服务项目
最低投入金额:7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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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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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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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参数指标及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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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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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投入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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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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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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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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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校区学生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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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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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超过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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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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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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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方式:本次采购项目合同包的最低投入金额详见上文,投标人报价低于最低投入金额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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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承包期限最多4年,第一个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2年6月30日,合同一年一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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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本项目位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长安校区3#楼一层,主建筑及附属建筑物面积约为660㎡,食堂面积以实际测量的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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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述服务且受邀请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C、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若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现场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为准。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招投标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原件备查。未提供以上文件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16日 至 2021年07月23日,每天

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李静
手机:1368317457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lijing@dlzb.com
电话:010-53605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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