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三角天陇互联网+智慧综合农贸市场一期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19 综合农贸市场   农贸市场   金三角  

金三角天陇互联网+智慧综合农贸市场一期建设
项目(二次)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JS21147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金三角天陇互联网+智慧综合农
贸市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靖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三角天陇互联网+智慧综合农贸市场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发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甘肃天陇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债券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甘肃天陇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招标项目概况:
(一)立项批复:靖发改发134 号号文件
(二)项目名称:金三角天陇互联网+智慧综合农贸市场一期建设项目(二次)
(三)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 116385.08平方米。规划新建单门式钢架架构冷藏保鲜库2座,建筑面积2800平方米;钢架结构散户交易大棚1座,建筑面积3737.5平方米,框架结构固定商户交易商铺3座,建筑面积9035.22平方米;单层轻钢结构分选包装车间1座,建筑面积为8800平方米;框架结构服务型公寓4栋建筑面积分别为4597.65平方米、4597.65平方米、5083.67平方米、4597.65平方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综合服务大厦1座,建筑面积19059.30平方米,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建筑抗震设防烈度为丙类,建筑防火类别为二类;新建2座150立方米化粪池(各区独立设置),停车位216个,道路硬化14010平方米。
(四)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五)工程地点:靖远县金三角生态农业科技创业园
(六)资金来源:申请中央省级补助资金、债券和企业自筹
(七)工    期:总工期73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合格。
(九)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安全员不少于3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施工员(土建专业)4人、质量员(土建专业)4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须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证书。
(三)本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未被并未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不得更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省外企业参加投标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业和监理企业入甘信息登记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服〔2020〕296号)、《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调整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建66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五)根据白人社函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六)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需附在投标文件中。
(八)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投标活动;投标申请人须自行打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并将信息表附在投标文件中。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提交:
(一)截止日期:2021年7月30日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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