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州合作市2021年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南州合作市2021年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以州建发【2021】1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合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甘南州合作市2021年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自筹
施工地点:合作市城北片区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三个标段
建设规模:
一标段:包括两个小区,改造住户共计50户,其中:合作市交警大队家属院30户,合作市那吾乡家属院20户,主要包括房屋主体维修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二标段:包括两个小区,改造住户共计96户,其中:合作市信用联社家属院24户,合作市铁合金厂家属院72户,主要包括房屋主体维修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三标段:包括两个小区,改造住户共计91户,其中:市交警支队家属院43户,甘南州燎原乳业公司家属院48户,主要包括房屋主体维修改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的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8月28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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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条件及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
四、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第十五条规定,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省外企业进入甘肃从事施工活动须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报送企业基本信息,方可在我省从事施工活动。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注册在本企业的一级建造师(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为鲜章,电子章无效)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否则无效。)。
2、项目机构组成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造价员、安全员(由持安全生产考核C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均要求具有合格的岗位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清单)。
3、投标人近三年(指2018年7月1日之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承担过同类工程(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依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等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
5、各投标申请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需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系统监督管理平台上报投标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信息,并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外企业】,于2021年 7 月 31 日 17:30时之前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中平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处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或《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外企业】代理机构于开标时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七、
获取时间:2021年 7 月23 日 18 时00 分至2021年 7月 28 日 18 时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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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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