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彭泽段)EPC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彭泽段)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面向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额约42048.2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计划共治理崩岸段7段,护坡护岸总长16.95公里,主要护坡护岸治理措施有:雷诺护垫、砼植生块、干砌块石、赛克格宾、膜袋砼等,以具体实施为准。
2.3招标范围:完成长江干流江西段崩岸应急治理工程(彭泽段)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
2.4标段划分:划为1个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
2.5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图纸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优良工程等级。
2.6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4个月,2021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3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勘察设计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方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②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和投标人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要求:投标人(施工单位)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已完成登记状态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与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不得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不得与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
④施工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⑤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省施工企业,如省厅已经颁发有关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文件,此次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年检合格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需附上盖有省厅公章的关于取消“安全员”岗位证书的厅发文件或官网截图,并且要提供详细查询截图及网址)。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无被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7联合体协议书:
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并且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以及责任与义务。
3.8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施工企业,且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2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7月31日起至2021年8月24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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