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物资集中采购(安装配件)公开招标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
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物资集中采购(安装配件)。
2.2 招标范围及数量:
本项目共两个标段。一标段:燃气安装配件材料采购;二标段:管道内支架材料采购,详见《2021年华油公司第一批集采物资采购清单-安装配件项目》。
2.3 商务计价方式:
(1)
投标人对各项投标产品的单价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13%的增值税、运杂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等全部费用,各项投标产品的单价报价均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任一项物资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
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资质和实际选择本项目内任意标段进行投标,但不得只对同一标包内部分货物进行投标。
2.4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一标段预计采购金额:846万元,二标段预计采购金额:107万元,详见《2021年华油公司第一批集采物资采购清单-安装配件项目》。
2.5 交货地点:
第一交付地点为招标人物资分公司三个仓储中心(重庆、成都、川南);第二交付地点为招标人川渝地区指定地点;第三交付地点为招标人所属川渝外地区(包含但不限于广西、云南、贵州)。各地点交付数量按顺序递减,其中:第一交付地点和第二交付地点未经许可,不允许单独使用物流方式交货。
2.6供货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交货期,常用物资部分在收到订单后48小时内供货;非常用部分在5天内供货;特殊物资双方协商供货时间,但不迟于10天。
2.7 技术要求: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 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投标、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要求”的所有条款并提供承诺函,详见承诺函格式”。
*3.4 业绩要求
(1)有效业绩
有效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同类产品销售业绩。其中:标段一,年业绩30万元以上,标段二,年业绩2万元以上。
统计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业绩统计对规格的要求:每标段提供同类产品在燃气行业的销售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或发票或订单或验收单等),一份业绩指一份有效证明文件。
业绩数量下限:1。
(2)可核实有效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有效证明文件形式:有效销售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
有效证明文件内容:
业绩表中所列出的业绩,销售合同中应能体现标的物信息,若合同中不能体现可提供如技术协议、合同附件等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应按附表规定格式列出销售业绩清单并汇总,以便于核查。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此不良记录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商业欺诈、质量伪劣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情形,具体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等);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
*3.7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
8月
6日
13时至
2021 年
8月
12日17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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