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保监测委托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保监测委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河北建投任丘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保监测委托项目。
(2)招标编号:
2.2 招标范围:
(1)任丘热电为任丘市东北角,属于热电联产机组,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本项目需要进行十三项检测项目进行招标(见技术协议部分),根据“关于印发《加强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及其监测质量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环监测函322号)”文件要求,检测方案,采样记录、样品流转记录、报告审核记录、监测报告所有数据必须与环保部门上传,记录保存至少6年。投标人应确保监测数据能够有效联网,并有能力与环保部门进行业务问题方面的有效协调沟通,确保监测报告有效;企业在接收有关环保部门监测抽查时,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与环保部门同时进行采样和检测,并出具正式报告;因中标单位引发的行政处罚事件将由中标单位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并承担;如出现个别数据异常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差调一组专业人员在3小时之内到达现场无条件配合企业进行调试,直至数据达到企业要求,如不能满足以上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拒绝付款。
(2)服务期限:2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按照检测项目开展检测工作,合同每年一签。本次招标为二个年度服务,投标人按照一个年度报价,第一年度合同完成情况须经招标人认可后才能续签第二年度合同(合同价格同第一年度价格),若合同执行情况较差或存在其他违约情形,招标人有权不予续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低浓度颗粒物、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泥)、光吸收系数(非道路移动机械)。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种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须具有4个2*300MW级别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的环保检测完工业绩(以合同执行期限作为判定是否完工),其中至少与3个2*300MW级别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签订过执行期限为1年及以上的合同。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为1个2*300MW级别及以上火力发电厂累计服务过3年及以上,且每项业绩执行期限为1年及以上(累计服务年份按合同服务期限计算,年份累计达到3年即可)。
(以上业绩证明均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能够体现满足上述要求的各项信息)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招标人限制参加其招标项目投标的情形(以招标人相关文件为准);
(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相关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其他要求: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系统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并进行“报名”操作(如已通过不必重复办理)。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等相关资料自发布之时起,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获悉。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或未全部下载相关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8月12日9时0分至2021年8月18日17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9月2日10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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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手机:18614028112(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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