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肥西分公司2021年第2批DTU设备协议库存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本项目采购人为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肥西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及采购说明:
本次采购范围为合肥电力安装有限公司肥西分公司2021年第2批DTU设备协议库存,项目预算约100万元。
2.2采购明细
序号 材 料 名 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DTU 十路出线及以下 1 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2 DTU 十一至二十路出线 1 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3 DTU 二十一路至三十路出线 1 具体配置详见技术规范书
注:供应商须对上表中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响应,不得只对部分规格、部分数量的货物响应,否则响应将被否决;上述采购数量最终以现场实际数量为准。入围供应商在DTU设备交货前,DTU设备必须在安徽电科院到货全检,出具相关合格检测报告;同时,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设备调试资料。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包。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自行承诺)
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应答人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应答人具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形者,将被取消应答资格:
(1)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依法被取消应答资格,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涉及重大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应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未被各级各地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同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不得存在被国家电网及安徽省电力公司列入《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处在限制期内。(注:处罚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范围)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3.2专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应答人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业绩合同至少一份,供货内容需包含DTU。
3)供应商须取得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与本次采购相应的或同等及以上工艺水平同类产品检验报告。
4)DTU柜相关要求:
(1)配网设备应加装自动化终端(DTU),并满足合肥地区配网自动化技术要求(包括遥信、遥测、遥控及电缆型号和走向,DTU电缆应具备抗干扰能力);
(2)DTU至少要独立取用两路交流电源;
(3)DTU终端应具备双向计量功能
(4)DTU柜每一路应有远方就地切换开关、分合闸开关、分合指示灯;
(5)DTU装置性能及质量必须满足行业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
(6)其他相关要求请参考附件中的DTU技规书。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9月14日至2021年9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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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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