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单轨吊机车检测检验项目采购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单轨吊机车检测检验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潜在的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单轨吊机车检测检验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请登录)。
1.3采购人: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
1.4采购代理机构:(请登录)。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项目概况: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单轨吊机车检测检验。
1.7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6台蓄电池单轨吊机车和4台柴油机单轨吊机车进行检测检验。
2.2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2.3服务地点: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王庄煤矿。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防爆蓄电池单轨吊车应严格按照《防爆特殊型蓄电池单轨吊车》(MT/T887-2000)进行检测检验,不得缺少项目;防爆柴油机单轨吊车应严格按照《柴油机单轨吊机车》(MT/T883-2000)进行检测检验,不得缺少项目;柴油机尾气应严格按照《煤矿用防爆柴油机械排气中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检验规范》(MT220-90)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的要求对CO、HC+、NOX、PM四种尾气成分进行检测检验。其他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有防爆柴油机单轨吊机车项目。
(2)财务要求:具有近一年经审计的年终审计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近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2019年1月1日至今)。
(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21年09月22日16点00分起至2021年09月26日16点00分(周日正常上班)。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9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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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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