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16L刀调间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厂,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相关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采购货物名称:16L刀调间
2.2采购货物数量:1项
2.3交货地点: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无锡柴油机惠山工厂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月
2.5 最高投标限价: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资质、业绩等条件: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2)投标的产品及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和规范;
3)投标人提供主要设备(对刀仪)制造商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
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2)2020年、2019年利润总额不得连续亏损(以审计报告为准);
3)2020年税务评级B级或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或官网截图);
4)投标人2020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以当年审计报告为准;
5)提供投标人2020年、2019年有效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部分:①审计报告、②资产负债表、③现金流量表、④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相关业绩不少于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需要提供单个合同含税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业绩合同1个,投标文件中应附有供货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不能说明项目具体内容,则需附技术协议),用以说明具备所投标相关的同类设备生产、大修改造、调试及技术支持的能力。(类似项目包含软硬件集成开发或RFID技术应用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标书中还需附有所投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3.4本次招标接受分公司投标。接受分公司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分公司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即具备与招标人直接签署合同的能力,分公司是作为总公司的授权代表履行投标义务。在此情况下,分公司可以提供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证明材料;
b)分公司未能提供总公司的授权,即独立投标且后期独立履约,中标后招标项目由分公司独立完成,履约行为等相关事宜与总公司无直接关系,在此情况下,分公司不能使用总公司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资质证明材料,仅可使用分公司本身的资质、财务、业绩等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13)被一汽集团及其各分、子公司列入永久禁入名单,或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9-24 23:00至2021-9-30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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