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配网物资(水泥杆)协议库存补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配网物资(水泥杆)协议库存补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适用于资格预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保证金及限中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包个数 包号 保证金
(元)
限中
0721AC-1401002-9999 锥形水泥杆 31 包01-包31 96800 限中一包

注:(1)货物清单单独成册,是本公告附件;保证金按分标递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仅接受在国网电网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联合资格预审有效期内合格的申请人投标,各标包对应的物资类别要求见“本章3.2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并将对应的物资类别预审结果通知书在商务投标文件中提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2)所投产品须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如报告过期,请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补充更新)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如证书过期,请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补充更新)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等市场监管部门列入并公示为"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相应处理。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名录。
(7)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在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处理的,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国网蒙东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此名称应与各单位在ECP平台中发布的不良行为处理公告名称保持一致)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标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行贿行为情节严重的,该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9)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的投标。
3.2 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分标名称 包个数 包号 资格预审要求 备注
锥形水泥杆 31 包01—
包31
“非预应力锥形水泥杆”标段预审合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本次投标邀请书所涉及标段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投标人参与投标,不接受资格预审未合格或者未参加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投标。
3.6关于投标人资格、业绩、交货期等商务要求以招标公告及附表为准,技术规范书中的上述要求不作为评审条件。招标公告及附表中要求提供各类检测报告,未明确检测项目要求,而技术规范书明确检测项目要求的,以技术规范书要求的检测项目为准。
技术规范书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招标公告及附表未要求提供,投标人需对技术规范书要求做出响应或承诺,并作为履约要求,但不作为评审否决条件。
如技术规范书中的招标货物数量、货物清单与招标公告附件有差异,货物数量以招标公告附件为准,组配件数量以技术规范书为准。技术规范书中主要技术参数与货物清单有差异,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除上述描述内容外,其他招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内容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招标公告为准。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0月22日14: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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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林
手机:1512870799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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