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快堆2LOT295A-一回路液态金属钠采购公告
日期:2021-11-08 示范快堆   液态金属   快堆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示范快堆2LOT295A-一回路液态金属钠采购项目业主为中核龙原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
工程项目简介:60万千瓦级示范快堆核电机组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
3. 采购范围
(1)设备名称、型号、数量:液态金属钠,暂定1667吨,具体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2)到货时间:设备到货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供方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到货及安装时间编制交货时间表,相关设备要求至少在设备安装前一个月到货。采购文件给出的安装节点时间要求存在变化可能,供方承诺在发生变化时能满足变化后的交货要求。
(3)交货地点:若海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码头仓底交货;若陆运则在福建省霞浦县示范快堆工程现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4.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否则视为齐全: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货物交货及相关服务;供应商与签订合同法人必须为同一企业,名称保证一致;
(2)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且满足所采购设备要求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采购、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能力及合格资质;应已实施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供应商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年内未涉及重大诉讼;
(4)按高检会【2015】3号文《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进行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5)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相关部门、中核集团及中国核电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供应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
(6)供应商的报价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报价文件截止接收时间前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对应采购文件第107页“应答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9)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报价。
(10)未报名并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a.作为供应商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采购文件的;
b.报名并下载采购的厂家在报价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3)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 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控制价为¥8,085.00万元。超过本项目采购控制价的报价将被否决。
6.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采购人将按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采购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供方、供方的法定代表人截止查询之日前10年内的行贿犯罪信息。供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对查询结果自行承担责任。
7.采购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售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9:00至2021年11月11日24: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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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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