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数据中台运行支撑-甘肃等12个省市市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1-11-09 北京中电   中电普华   信息技术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数据中台运行支撑-甘肃等12个省市市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详见附件。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采购范围
打分权重
(技术:价格:商务)
价格打分办法
服务期
专用资格要求
合同条款说明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是否为框架采购
框架授标原则
框架二阶段分配原则
是否接受转为单一来源采购
最高限价
(万元)
保证金(元)
北京中电普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数据中台运行支撑-甘肃等12个省市市 完成-甘肃、河北等12个省市数据中台运行支撑技术服务工作 45:45:10 复合平均价法 12个月 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应答)截止日前,具有同类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页、及证明合同内容的合同页)。 合同签订生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满6个月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服务期满通过验收支付合同金额的30%,验收后一个月无质量问题支付10% / / / 54000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应答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应答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4如接受联合体应答的,应答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应答。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应答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6本次采购不接受代理应答。
3.7各应答人均可就本次采购的部分或全部标包应答。
3.8其他要求:无
4.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11月09日9:00至2021年11月11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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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康震
手机:1305130207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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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53340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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