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郊制气厂、河东路南.亨达街东地块(供销社、租赁公司)地块土地收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不超过折扣系数0.5
采购项目主要内容
序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合同履
行期限
|
最高限价(元)
|
1
|
长春市二道区东郊制气厂、河东路南.亨达街东地块(供销社、租赁公司)地块土地收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东郊制气厂、河东路南.亨达街东地块(供销社、租赁公司)地块收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出具报告
|
2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
不超过折扣系数0.5
|
验收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合同履行期限:2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工程咨询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令第9号《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规定内容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在人员和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职业资格,并取得登记证书;
4.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从成立日期起至2020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4.4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7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相关文件和表格等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0日至2021年11月16日,每天

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11月2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