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水迎宾馆场地清理平整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1-11-25 场地清理   平整工程   迎宾馆  
一、招标条件
受洛阳市洛龙区龙门街道裴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委托,就伊水迎宾馆场地清理平整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伊水迎宾馆场地清理平整工程;
2、项目编号:
3、建设地点:龙门镇裴村;
4、资金来源及比例:自有资金,100%;
5、项目概况:伊水迎宾馆场地清理平整工程,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房屋拆除、混凝土道路及人行道拆除,葡萄园场地清理、平整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合格标准;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9、扬尘防护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10、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11、计划工期:15日历天;
12、控制金额:328868.11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件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件原件扫描件);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执业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提供劳动合同,并出具无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职务承诺(投标文件中须证书原件扫描件和无在建承诺);
4、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四表一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即可(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
5、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投标人成立不满3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须附原件扫描件);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在上述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7、外省企业须通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2日,每日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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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林
手机:1512870799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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