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公司2022-2023年生产装置系统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2022-2023年生产装置系统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已由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成本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塔河炼化公司2022-2023年生产装置系统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一标段)。
2.2建设地点:新疆库车市天山东路60号。
2.3建设规模:塔河炼化公司1#系列生产装置系统各类储罐内外防腐,2#系列生产装置系统和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域内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防腐、保温、保冷。
2.4建设投资:暂估1500万元人民币,企业自筹。
2.5计划工期:730天。
2.6标段划分:一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塔河炼化公司2#系列生产装置系统区域、全厂各类储罐内外防腐保温(含1#系列生产装置系统各类储罐内外防腐保温)、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域内的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防腐保温。项目包含计划性检修(日常零星检维修和大检修项目),及其它非计划性临时检修、紧急抢修等工程。主要涉及内容:
2.7.1除锈、油漆(涂料)涂刷;
2.7.2各类树脂玻璃钢防腐;
2.7.3耐酸瓷砖砌筑;
2.7.4地下、地上设备设施隐蔽工程防腐保温;
2.7.5配套脚手架搭设、拆除等工作内容。
2.8投标人可任意选择一个或二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可中标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
②防腐保温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石油化工类防腐、保温施工专业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石油化工类防腐、保温施工专业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至少提供3项);
(2)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石油化工类防腐、保温施工专业承包项目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至少提供3项);
(3)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8年以来有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石油化工类防腐、保温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至少提供3项)。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获取时间:2021年12月17日10时30分至2021年12月22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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