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宁西街湖中、百湖、湖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招标公告
日期:2021-12-23 控制性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   宁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增城区宁西街湖中、百湖、湖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预算金额(元):472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720000.00元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增城区宁西街湖中、百湖、湖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标的内容概况:确定一家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增城区宁西街湖中、百湖、湖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相关服务工作,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的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2)采购项目品目:C1301(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3)简要技术要求:以宁西街湖中村更新改造范围与百湖村、湖东村范围为基础,按照广州市增城区控制详细规划管理单元划分标准,本次规划编制范围为《增城区宁西街湖中、百湖、湖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B0316规划管理单元。GB0316规划管理单元北至宁西工业园,南至广惠高速,东至仙宁路,西至沙宁路, 控规编制范围363.25公顷。详细服务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4.其他:本次采购产品为本国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提供2021年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一览表》)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乙级或以上《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由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各省市政府职能部门相应调整,国家及各省市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部门尚未明确,因此均暂停受理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申报事项,暂不对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有效期限做出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元):300元,一经领取不予退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3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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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手机:18614028112(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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