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廊及蒸汽管网扩建工程的①大件通道改造、②新港路管廊(通园路至2#污水提升泵站)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2-01-04 污水提升泵   泵站   管网扩建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扩建工程 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泰发改投25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扩建工程的①大件通道改造、②新港路管廊(通园路至2#污水提升泵站)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内  
     2.2 建设规模:①闸北路管廊改造:对闸北路已建管廊柱 Z209-Z215 段约50米区域进行抬高改造,并对该管廊上已有管线进行相应调整,涉及管线包括蒸汽管线(LS1901603-800-2.5A2-p20)、氢气管线(p901601-300-5A2)、怡达丙烯管线(PE-111119-150-P2B)、昇科丙烯管线(BX1912601-200-5A1)、红宝丽丙烯管线(BX1703604-200-5A1)、金燕乙烯管线(ETV-1905902-CC10E1-8"-N)。在管廊改造期间,先在闸北路东侧新增临时管墩敷设金燕乙烯管线(ETV-1905902-CC10E1-8"-N)、昇科丙烯管线(BX1912601- 200-5A1),闸北路管廊改造完成后将临时管线拆除,将管线恢复至管廊上,管廊改造长度约60米,压力管道种类分别为GC1、GC2。②沿江大道柱1119-1121段DN600蒸汽管线进行埋地改造,改造长度约30米,压力管道种类为GC2;③新港路管廊(通园路至2#污水提升泵站),跨越通园路向北约78米,本管廊断面柱距 4.0 米,侧面外挑 1 米,断面总宽 6.0 米,管廊基本跨度为 12 米,过路、过河管廊跨度为 18-32 米。 
     2.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工期
3212831810160201-BD-002 泰兴市恒瑞供热管理有限公司管廊及蒸汽管网扩建工程的①大件通道改造、②新港路管廊(通园路至2#污水提升泵站)项目施工 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①大件通道改造、②新港路管廊(通园路至2#污水提升泵站)项目施工。 491.14 180天
     2.4 付款方式: (1)工程建设合同签订后,项目开工前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10%工程预付款;(2)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每月1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进度款支付申请,甲方自接到乙方进度款支付申请15日内完成审核,甲方支付乙方至已完成工程量审核金额的70%进度款(含预付款);(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及压力管道监检报告通过后),承包人提交结算资料,发包人30日内完成审核,付款至结算总金额的80%;(4)剩余20%工程款待工程使用满24个月(从验收通过和竣工资料及监检报告通过之日算起)无质量问题后,30天内一次性付清(无利息);(5)每次工程款支付,乙方需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9%),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完成工程款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资格;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C1级(含以上)安装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①☑ 自 2020 年 1 月 5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 自 2021 年 1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 自 2021 年 10 月 5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⑤项目负责人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时间要求:2021年 10 月- 2021 年 12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  ☑否
(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2)□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指:                         /                                       ;
有效期自  /  年  /  月  / 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注: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未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的类似工程,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有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以上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行政处罚已被取消或处罚期已满的除外。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注:3.3(3)、3.3(4)、3.3(5)、3.5、3.6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 1 月 5 日 0 时 0 分 至 2022 年 1 月 11 日 0 时 0 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 1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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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手机:1369366145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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