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山区军用机场限高绕行保通道路改造及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已列入铜山区2022年度城建重点工程计划,项目业主为徐州市铜山区交通运输局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徐州市铜山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境内,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JCDLYHZZ-SJ标段。
铜山区军用机场限高绕行保通道路改造工程:位于铜山区黄集镇区西,路线全长3公里,老路改建,路面宽6米,路基宽7米。道路等级:四级公路。
徐州市铜山区黄集镇南侧新军用机场启用后,根据军方要求,机场跑道航班降落引导灯走廊带及其两侧各200范围内不得有高度超出2.8m的地面构筑物及通行车辆。
为满足机场使用要求,需对X352(及X210)进行限高。根据方案设计,本项目采用限高架进行路段限高。为了满足净空区的要求,限高架净空2.8m,设置“限高2.6m”的禁令标志。采用警示限高架与防撞限高架配合的 方式进行区域限高。考虑分流和绕行,在距离限高段最近的主要道路交叉口出口处后适当位置设置警示限高架,警示超高车辆绕行;在限高段所有入口设置防撞限高架,进行强制管控。
完善配套的交通标志,引导分流点与分流点6个交叉口进入限高点的进口道前约100m设置组合禁令标志,即“前方(或左方、右方)X352限高限宽,禁令车辆请绕行”的组合禁令标志等。
2022年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铜山区管养县道临水等危险路段约76公里,设置波形梁护栏、标志、标线、道口标柱、示警桩、桥梁防护能力提升等。G104张集医院路口、G310大彭高速出入口、G311马林市场路口、S252东探村路口、茅村北路口与304县道交叉口、茅村南地下道路口、泰山大街两处路口、大许镇政府东侧路口、311国道麻沟村路口、G104与203县道交叉口、大许311国道两处路口、306县道三堡小学门口、305县道刘集镇区交安设施等15处隐患路口,采取改造平面交叉路口,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增设信号灯控制等。所涉及道路最高等级:一级公路。
现需对上述工程进行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费约75万元。
2.2 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的测量、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及后续服务(项目报批及设计评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编制、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工程验收配合)等一系列工作。
2.3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2)收到咨询单位、发包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4天内,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稿;
(3)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7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施工现场配合人数不少于1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设计企业。)
3.1.2业绩条件要求:
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完成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的勘察设计工作。
3.1.3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投标人的信用等级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2017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负责人。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疫情期间免征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规分包(本项目仅限于对工程勘察部分的相应工作允许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7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打印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3.8关于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职务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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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韩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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