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林州高速服务区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辅材(包含支架等)采购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2-02-11 河南豫能新能源   河南豫能   新能源  
1.谈判条件
受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林州高速服务区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辅材(包含支架等)采购项目进行谈判采购,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项目业主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是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采购活动。(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豫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林州高速服务区光伏发电项目设计、施工、辅材(包含支架等)采购。
2.2 项目编号:
2.3 项目概况:
林州高速服务区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河南省林州市境内S22南林高速上,服务区周围交通便利。该服务区分为南北两侧,每侧各有相同配套设施,本工程利用该服务区内两侧闲置屋顶铺设光伏组件以及南侧高速护坡进行光伏组件的安装,建设规模为0.26705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设计安装490块545Wp单晶硅电池组件,沿屋顶和护坡平铺安装。
2.4 采购范围:林州服务区屋顶和高速护坡上,该服务区分为两侧建设,其中北侧为服务区屋顶光伏项目、南侧为屋顶光伏及高速护坡光伏项目的设计、施工、辅材(包含支架等)。
2.5 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项目采购需求。
2.6 工期:60个日历天,自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全部并网发电之日止。
2.7 质量要求:满足或高于采购文件的要求。
2.8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企业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至少具有3个装机容量3MWp及以上或累计20MWp光伏电站总承包业绩(EPC或PC);
3.4 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 信誉要求:
(1)未被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或黑名单(失信主体)不在有效期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及记录方式: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人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6 本项目联合体谈判,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需承担对整体项目及整体项目所有内容先行赔付的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电子注册与文件获取
满足本采购公告第3条要求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2月21日17时00分。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2年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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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林
手机:15128707999(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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