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云贵段站前六标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2-14 中铁十二局   自购物资   物资集中  
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云贵段站前六标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重庆至昆明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4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京昆高速铁路西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发公司、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出资,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渝昆高铁云贵段站前六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渝昆项目:主要工程有:区间路基1.22公里、站场路基0.95公里,特大桥5699.79延长米/6座、大桥2838.79延长米/12座、中小桥61.63延长米/1座、框架涵68.69横延米/3座,制架箱梁158孔(其中32m双线箱梁139孔,24m双线箱梁19孔)。隧道47512延长米/12座,无砟道床117.38铺轨公里,房屋工程843.44平方米等。计划总工期7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8月31日。其中阶段工期为预制、架梁开始日期2024年11月1日,架梁结束日期2025年3月3日,YKYGZQ-6标段总投资金额65.62亿元。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粉煤灰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经销商或代理商,经销商需提供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①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②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不接受电厂原厂风选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
(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20万吨,具备生产I级、II级粉煤灰能力,生产工艺和标准须符合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经检验检测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CAL或CNAS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1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中空锚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组合中空锚杆年产量不低于100万米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2020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须取得CMA、CAL或CNAS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1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重点工程或铁路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详见本章3.3项要求;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履约证明材料;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唯一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019年和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检验报告复印件、供货业绩、资格声明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鲜章),否则视为无效。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9年12月-2021年12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19年12月-2021年12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19年-2020年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近三年来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包件不低于投标总价的1.5%,每包件最高不超过40万元人民币;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视为放弃,不进入评审环节。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不接受近一年内在铁路建设工程网公布有违法行为记录及物资供应不良记录的供货商;
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供应商;
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应商;
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
不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021年公布的不良信用暂停合作关系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
不接受在现行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21日,每日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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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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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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