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引风机和压缩空气系统成套设备招标公告
日期:2022-02-22 垃圾焚烧发电   风机   压缩空气系统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已由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永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一期)核准的批复》(廊审批投资〔2020〕1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廊坊首钢盛业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引风机和压缩空气系统成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西碱厂村村南现有垃圾填埋场西侧。
2.2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1)建设内容:包括600吨/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50吨/日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含餐厨垃圾30吨/日、粪污20吨/日)及配套公辅和生活办公设施。
2)建设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一期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33天。有机垃圾综合处理设施日处理有机垃圾50吨(其中餐厨垃圾30吨,粪污20吨),年运行时间不少于360天。
2.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38096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约3.19亿元。
2.4招标范围:引风机成套设备为供货界面内的引风机(每条焚烧线1台,共2台);压缩空气系统供货主要包括:3台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其中1台变频2台工频,随机配套变频器)、3台水冷式冷冻式干燥机、2台微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1台前过滤器、3台初过滤器、3台精过滤器、2台高效精过滤器、3台储气罐、1台废油收集器等设备以及系统所需的附属设备与配件;所有成套设备的设计配合、设备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交货期:①技术协议签署后7日内提交卖方供货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的基本设计、工艺布置并提供必要的荷载数据,满足建筑结构设计要求,20日内完成详细设计;②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签署并支付第一笔货款后,第3个月月底前具备全部供货并安装完毕的条件。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卖方无条件配合,合同费用不予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在国内至少具有一项垃圾焚烧发电或电厂类项目的引风机设备或空压机供货业绩;(投标时须提供有效证明业绩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2月22日16:00至2022年2月27日17:00时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9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赵静
手机:136512220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ojing@dlzb.com
电话:010-53658213
QQ:168608980

该项目仅供银牌会员及以上会员查看

立即注册 立即登录 点击对接负责人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