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项目-木枋模板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七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1).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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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新疆分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项目-木枋模板-标段包01
采购内容及范围:(1).标段(包)编号:标段(包)名称:新疆分公司-宁夏宝丰能源项目-项目部集装箱办公室-标段包01 采购内容及范围:1.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煤制烯烃项目配套甲醇工程五标段(合成装置)施工工程,主要施工范围包括:合成压缩、甲醇合成、甲醇罐区、甲醇变电所及机柜间、PSA制氢、驰放气氢气回收、甲醇罐区内危废暂存间、加热炉土建基础、界区内管廊、地管、地坪、道路等。 建设地点:灵武市宁东镇宁夏宝丰能源 2.详细清单见附件。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0日内货到现场
2.3交货地点: 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宝丰能源A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符合国家标准及规格型号要求。
2.5其他:
1.报价要求:报价为到宁夏宝丰项目部的价格,本产品不含税单价为固定不变价,税率按国家规定调整执行。报价单包含运杂费、包装费等,并注明生产厂家及品牌。 2.发票要求:交货验收合格后,供方开具普通发票。 3.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镇宝丰能源A区。 4.交货时间:报价单上写明交货时间 5.付款方式:材料无预付款,货物到达现场验收合格并提供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资料和开具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后支付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册合格供应商,且为一般纳税人。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
2022-03-18 09:00至2022-03-22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时间
2022-03-18 09:00至2022-03-22 16:0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2-03-28 11: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琳
手机:13651227993(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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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3963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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