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新区混凝土有限公司固废垃圾清运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23 固废垃圾   垃圾清运   混凝土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江北新区混凝土有限公司固废垃圾清运,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江北新区混凝土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南京江北新区混凝土有限公司(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药谷大道59号)
服务周期:1年(自合同签订日起),合同期满后,招标人有权根据双方合同履行及中标人服务质量等情况,决定是否再续签一年。
招标范围:南京江北新区混凝土有限公司固废垃圾清运,就南京江北新区混凝土有限公司整个厂区范围内产生的生产垃圾,安排新型环保车进行清运,每车装载标准为满载,每车装载量为12m³以上,且车辆不得超载。具体技术要求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标段划分:1个。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初步审查将不予通过。
3.1.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败诉的诉讼案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承担过土方外运或固废垃圾清运等项目的类似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合规的固废垃圾处置能力,确保本项目固废垃圾处置的合法合规性。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时,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中标人与渣土场或固废垃圾处理单位签订且在有效期内的处置合同,若不能提供此固废垃圾处置合同,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在固废垃圾运输或处置过程中如有任何违法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承运单位承担。提供相应内容的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申请人,不予同时参加本批次同一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7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下载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6月1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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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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