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EMC)招标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EM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请登录)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1.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EM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范围
项目概况: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循环水系统有11台循环水泵,泵厂家为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额定流量均为8500m3/h,配套1600kW电机共7台,汽轮机4台,其中P201101K泵为汽电双驱;系统设有钢筋混凝土结构逆流式冷却塔共16间,总设计处理水量72000m³/h。本项目计划对该系统所有电机驱动的7台水泵进行优化更换(不接受单独叶轮改造),投标方可通过增加其他技术手段提升本项目节能效果。
招标范围:本项目由投标方对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二期循环水系统7台电驱循环水泵进行节能改造(电机使用原电机),具体招标范围为工程方案设计、项目施工(含土建)、设备的制造(采购)及安装、设备防腐、调试运行、性能测试、后期维护和服务等。
本项目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技改投资及工程实施全部由投标方完成,项目建成后改造的七台循环水泵正常情况下维持四台运行,按照四台循环水泵的总节能效益进行核算和效益分享,分享期限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投标活动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成功实施改造并进入分享期,保证节电率不低于12%、循环水单系统设计水量不低于2.6万m3/h、单台水泵水量不低于6000m3/h、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循环水系统节能改造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及至少1份与该合同相关的发票扫描件);
3.3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5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从2022年05月27日20时00分到2022年06月03日17时00分
4.2投标服务费(标书费):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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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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