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地区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7-18 热电联产   华能内蒙古   可行性研究  
 
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
呼伦贝尔地区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主要包括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地区、牙克石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地区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框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本项目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项目的建设地点
呼伦贝尔市满洲里地区、牙克石市。
2.1.2 建设规模
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地区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框架项目:包括满洲里地区建设2×350MW热电联产项目,牙克石市汇流河发电厂建设1×350MW热电联产项目。
2.1.3 服务期限
技术服务有效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工作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接到采购方通知后须立即开展工作,40日历天数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包含可研阶段勘察报告编制),审查通过后5日历天数内完成报告完善及编修工作,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版本。两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起始时间分别按上述要求开展。
2.2 招标范围
华能内蒙古东部能源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地区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框架项目服务项目共2项,包括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1项,1×350MW热电联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服务1项。
2.2.1 收集相关基础资料,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包含可研阶段勘察报告),根据市场调查及预测的结果,以及有关的产业政策等因素,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论证建厂条件、建设规模;论证工艺技术方案;论证环境保护以及治理的措施;结合灵活性深度调峰的相关要求,对主机设备及相关系统进行论证;对机组性能、技术参数进行设计;对工程投资和经济效益评价等工作进行测算等。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满足国家相关行业法规、标准的现行规定和要求,及华能集团《火电工程设计导则》要求。
2.2.2 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原则(工作大纲)通过招标方审查后,按审查意见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2.2.3 参加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外部评审,协助招标人组织可研审查会(提供可研报告评审电子版、纸版材料),根据评审意见,完善可行性研究报告。
2.2.4 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满足政府部门项目核准审批相关要求。
2.2.5 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申请报告的报审工作。可行性研究要满足招标人项目立项以及后续备案及各种审批的内容和技术要求,为公司项目决策提供足够的技术支撑。配合招标人开展项目核准前的相关工作。
2.2.6 按照采购方要求,完成直接空冷和间接空冷、深度调峰、智慧电厂等专题报告论证。
2.2.7 配合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过程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接入系统方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铁路专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配套热网可行性研究报告、水资源论证等专题报告编制。
2.2.8 其他需要配合招标方完成的工作。
2.2.9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数量为2项,分别为满洲里地区2×350MW热电联产项目和汇流河发电厂1×350MW热电联产扩建项目。
2.3 其他说明
2.3.1 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按上述热电联产项目暂定数量总价评标,分项报价,按每项中标单价据实结算。采购成功后,双方签订框架协议,协议执行期内中标单价保持固定不变,在有效服务期内,完成全部2项技术服务后,该框架协议自动终止。如采购人因项目审批原因不能全部完成2项技术服务时,有权按实际发生数量进行结算。
2.3.2 分项合同在两年有效期内未完成约定工作内容的,按照实际工作成果支付服务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全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证书(须提供资质扫描件)。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35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可行性研究编制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人员要求:拟任本项目的经理(设总)应担任过火电工程设计项目的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18日09:00起至2022年07月23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招标】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8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8日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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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chao@dlzb.com
电话:010-61396434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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