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化总部大厦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中化总部大厦项目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以 《关于同意开展启动区总部商务片区XACR-2021-036地块中国中化总部大厦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2】1号)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化控股雄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化控股雄安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第四组团中总部区,地块位于现状保静公路以北、白洋淀大道以东,紧邻在建“雄安新区至北京大兴机场快线一标段”工地。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18亩,建筑面积11万平方左右,规划建筑高度约165m,塔楼地上暂定约33层,设有裙房地上暂定约5层。
2.3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招标范围:监理工作内容依据国家及有关建设监理文件规定,全面完成投标范围内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配套的施工监理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程:
①异地视觉样板、样板间及现场实体样板间工程:包括土方、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幕墙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景观工程、市政配套工程;
②土方及临时工程:包括土方、桩基、边坡支护、降水,现场临时道路、临时围墙(挡)、临时水电、临时大门等临时工程等;
③建筑工程:包括地基及基础工程、防水工程、回填土、主体及围护工程、钢结构工程、楼地面工程、屋面工程、门窗工程、外立面施工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配套用房(居委会、物业办公室、值班室等)的室内精装修工程、公共部分(大堂、电梯前室、走道等)精装修工程、可售公建的室内精装修工程等,包括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分包工程;
④建筑安装工程:包括室内外给水、室内外排水、室内采暖、室内外燃气、室内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安装、通风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等,包括总承包和建设单位分包工程;
⑤园区市政、园林配套工程:包括小区给排水工程、小区燃气工程、热力工程、小区电气(含通讯及智能化系统等弱电项目)工程、小区电力工程、小区道路工程、小区绿化及园建铺装工程、小区围墙工程等;
⑥红线外在代征道路上的市政管线及道路工程的引入及周边整修;
⑦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单位委托投资建设的其它所有配套工程;
⑧场区外的临建房屋设施的管理。
其中各分包专业工程均纳入监理管理范围。
2.5 项目施工工期计划: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8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总工期8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6 服务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生效后开始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阶段从建设项目整体竣工验收通过并交付使用之日至缺陷责任期止,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业绩要求:
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担并竣工的单个监理合同额在6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监理业绩。
(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2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在工程建设领域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不良行为记录截图)。
(4)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次或累计罚款/元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不采用(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5)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
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s.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u.投标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
v.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
w.投标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 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x.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监理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 第(5)L项修改为本条);
y.投标人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招标公告第3条第(4)⑤项修改为本条);
z.以上u、v、w、x与(4)信誉要求不一致的,以u、v、w、x条要求为准。
A.投标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6)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提供2019、2020、2021年度(若投标人2019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II。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1日00时0分0秒至2022年7月26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10日09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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