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县县城供水厂提标改扩建工程(计量改造安装)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嵩县县城供水厂提标改扩建工程(计量改造安装)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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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金来源:财政+自筹资金
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4121498.36元。
5.建设地点: 洛阳市嵩县
6.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嵩县县城供水厂提标改扩建工程(计量改造安装);
7.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9.工期:90日历天
10.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自拟);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需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的内容)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2年08月11日至2022年08月17日24:00,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9时0分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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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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