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山苏峰山景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已由东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审6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东山文旅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东山县西埔镇苏峰山景区;
2.2.工程建设规模:东山苏峰山景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实施范围约168.188亩,主要建设内部道路工程、停车场、广场铺装、游客服务中心、水景提升、亲水栈道、休闲廊架、景区步道、绿化、旅游指示系统、智慧旅游系统、夜景工程、景观给排水、文化平台和观景平台、休憩设施、生态卫生间、环卫配套设施,建设登山步道原有5米宽车行道长度约859.9米,2米宽主登山道长度约4670米,1.5米宽原有登山道改造长度约1131米、配套服务用房面积428.89㎡、亭廊休憩点6处、景观绿化34982.8㎡及景观小品;预算价5569981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东山苏峰山景区——森林公园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天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配备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各1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9〕21号)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发布答疑时公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同一合同范围内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类型为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出的施工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岗位人员)和技术工人的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应符合《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附件2、3的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名单。(2)根据闽建办风景【2018】11号文规定,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3)根据闽建筑【2019】21号文规定,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1〕12号、闽建筑函〔2021〕28号、闽建筑〔2021〕11号、闽建筑函〔2021〕70号、闽建筑函〔2022〕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5)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19年~2022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6)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16日 00:00:00至2022年9月8日 09: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丹
手机:18614028112(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da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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